山洪灾害的主要特点是:
1)季节性强,频率高。山洪灾害主要集中在汛期,尤其主讯期更是山洪灾害的多发期。据湖南省统计,湖南全省汛期发生的山洪灾害约占全年山洪灾害的95%,其中6~8月份发生的山洪灾害约占全年山洪灾害的80%以上。
2)区域性明显,易发性强。山洪主要发生于山区、丘陵区及岗地,特别是位于暴雨中心的上述地区,暴雨时极易形成具有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导致山洪暴发,形成山洪灾害。据调查分析,湖南存在湘南南岭山区、湘西北武陵山区、湘西雪峰山区、湘东幕阜山区和湘中丘陵区等五大山洪灾害易发区。
3)来势迅猛,成灾快。山丘区因山高坡陡,溪河密集,降雨迅速转化为径流,且汇流快、流速大,降雨后几小时即成灾受损,防不胜防。
4)破坏性强,危害严重。山洪灾害发生时往往伴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并造成河流改道、公路中断、耕地冲淹、房屋倒塌、人畜伤亡等,因此危害性、破坏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