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教的经典还认定前三种等级的人是可以获得“再生”的,而首陀罗则没 有这种权利。随着阶级分化和社会分工的不断发展,后来在恒河流域的一些 王国里,原来的四个等级又被细分为许多等级(亚种姓)。结果种姓日益增 多,制度日趋复杂。在原来的种姓之外,又出现大批“不可接触者”,即最 受歧视和压迫的“贱民”,他们绝大多数人没有土地,没有权利,只能在农 村当佃、雇农,或在城市从事“不洁”行业,如洗衣、制革、屠宰、清扫等, 他们的人身和用过的东西都被认为是“龌龊”的,他们不能同其他种姓的人 接触,不能进入寺庙、学校等公共场所。现代的种姓制度共分三大等级,即 大体由原来的婆罗门、刹帝利和吠舍所组成的高级种姓,由原首陀罗组成的 低等种姓以及被称为“贱民”或“不可接触者”的第三等级。印度的种姓制 度不仅维护阶级压迫,而且破坏了人民团结,阻碍了社会发展,对整个社会 起着极大的分裂作用,是一种极其腐朽的社会等级制度。印度独立后,曾经 制定法律禁止种姓歧视,不过在今天封建关系占主导地位的印度农村里,种 姓制度仍根深蒂固地存在着,在印度社会中仍有很大影响。因而彻底消除种 姓制度的弊病,还有待于印度人民作更大的努力和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