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由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和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共同发表的《世界自然保护战略:为了可持续发展的生存资源保护》,一改以往将保护与发展对立起来和就保护论保护的做法,提出要把保护和发展很好地结合起来,认为在发展经济、满足人类需要和改善人类生活质量的同时,要合理利用生物圈,使之既要满足当代人最大、最持久的利益,又要保持其潜力以满足后代的需求。这一思想为可持续发展概念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1983年,为了探索如何解决环境与发展之间的矛盾,联合国成立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由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领导。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我们共同的未来》长篇报告,开始将可持续发展概念提上国际议程,并强调它对发展中国家环境问题的适用性,从而使这个概念在全世界得到认可和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