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说明,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表格中的城区人口指城区常住人口。而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不包括镇区和乡村。
此前,根据住建部于2020年底最新公布的《2019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符合中国“超大城市”标准的共有上海、北京、重庆、广州、深圳、天津等6座城市。
当时的“特大城市”,则有东莞、武汉、成都、杭州、南京、郑州、西安、济南、沈阳、青岛等10个城市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