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划建设一个工厂之前,应当得到城市规划和环境部门的许可。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需要受到环境法规的约束。例如,政府对工厂废弃物的排放都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为此,工厂必须对废弃物进行净化、处理和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排放达到环境法规的要求。然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城市与乡村的环境法规约束力有很大的差别。正因为如此,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利用发展中国家开放之机,将重污染工业安置在发展中国家,以转嫁环境污染,这是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情况。我国随着工业化的发展,环境污染也比较严重,政府一方面将城市中一些污染严重的工业逐渐转移到农村,另一方面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工厂进行关、停、并、转。例如,1996年,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对造成淮河污染的近千家工厂,主要是乡镇办的小造纸厂、小印染厂、小皮革厂等,强制关闭。
在对有污染的工业进行严格管理的同时,还应逐步发展在生产过程中无污染的清洁工业,并生产污染的绿色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