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气候变化和需水量与年俱增,华北区许多河流频频断流,断流持续时间逐年增长。令人注目的黄河,自1972年起,断流频率、历时和河段长度,均不断增加。断流历时70年代最长为21天,80年代达到36天,进入90年代后断流历时急剧延长,1994—1997年每年断流分别为75天、122天、150天和160天。黄河断流历时在70和80年代集中于5月和6月份,进入90年代后,黄河下游的断流迅速向冬春季的2、3、4月份和夏秋季的7、8月份及10月份蔓延。黄河断流平均河段长70年代为130km,80年代为150km;90年代已长达300km,1995年,断流长度达742km,造成当年经济损失30多亿元。越演越烈的黄河断流对沿岸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危害。
近年城市化进展加快,在人口密集、经济较发达地区,由于地表水不能满足需要,从而加大了地下水的采用力度,于是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并引发严重的环境与经济问题。在华北平原,从70年代开始城乡长期超采地下水,破坏了地下水平衡,由点到面、由浅层水到深层水形成了大面积的地下水下降的漏斗区(表10.3.2)。在河北、山东和河南境内有50多处漏斗区。漏斗区的面积小则数十平方公里,大到千平方公里,深层地下水漏斗中心有的下降深度达10m,浅层地下水在有些地方几乎枯竭,结果大量机井报废,农业大幅度减产。在沿海,由于地下水位下降,海水浸灌,引起地下水严重污染,区域性水质恶化。
由于用水过量,破坏了区域水环境容量,从而加重了水质污染,形成恶性循环。处在河湖沿岸的城市,特别是乡镇企业已使水污染加重,在此基础上,由于用水量进一步增加,河湖水及地下水过度开采,结果使水环境容量大大下降。每遇枯水年份或时段,容量与污染排放量平衡(净化能力)失调,不仅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还对人体健康及生态系统形成严重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