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相当 于县级的行政区域还有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工农区、林区。 据 1990 年底统计,全国共有 1903 个县级行政区。 市是省、自治区内人口较集中,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较重要的城市。 市人民政府为一级地方行政组织。它可属于省、自治区,称省(自治区)辖 市,相当地区级。也可属于自治州,或由省、自治区委托其派出机构“地区”、 “盟”管辖,称地(州)辖市,相当县级。
截至 1990 年底,全国共有地级(185) 和县级(279)市 464 个。 乡级行政区 中国农村基层行政区域,由县级行政区管辖。至 1990 年底, 全国共有 4.44 万个乡(包括民族乡)人民政府。各地在建乡的同时,建立村 民委员会 74.33 万多个。 镇 通常是县行政机关所在地,或是农村工商业较集中的地区。1990 年 底全国建制镇已达 1.2 万个。 市辖区(简称区)城市基层政权组织的行政区域。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多 将市区范围划分为若干区,设立区人民政府。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根据行 政管理的需要,将其所管辖的地区分为若干街道管理区,设立街道办事处, 作为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截至 1990 年底,市辖区共为 651 个。
地级行政区 地区、自治州、盟是介于省级和县级行政区域之间的一级行 政区域,但是它们的政权性质不完全相同。 地区是省、自治区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将其所辖区域 划分的分区管辖范围。地区设行政公署,作为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 构,而不作为一级行政组织。
现在有的省已将地区和较大的城市合并,撤销 地区,实行市管县的体制。例如, 1983 年江苏撤销原来的 7 个地区,将全 省的县划归 11 个市管辖。截至 1990 年底,全国地级行政区尚有 151 个。 自治州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介于省级和县级之间一级政权组织的行 政区域,设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分设县、自治县、市。1990 年全国有 30 个自治州。
盟 内蒙古自治区介于自治区和旗、县之间的一级政权的行政区域。内蒙 古自治区 1990 年有 8 个盟:呼伦贝尔盟、兴安盟、哲里木盟、锡林郭勒盟、 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巴彦淖尔盟、阿拉善盟。原昭乌达盟撤销,归赤峰 市管辖。 台湾省的市、县简况暂未统计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