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地震次生水灾
地震次生水灾是指因地震造成的地形及水工建筑的破坏导致的洪水泛滥。还有另一类小型的水患,如震后喷砂冒水,蓄水池、水塔的破坏等,因单次灾害较小,为区别起见,称之为地震水害。本节主要阐述水灾对策。
地震次生水灾的危害性
地震水灾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虽然世界上发生的地震水灾次数较少,但单次灾害的伤亡损失严重,有的甚至要大于地震的直接灾害,因而必须引起人们的重视。
地震水灾的成因及特点
1. 成因
(1) 地震滑坡、泥石流堵塞河流。强烈地震造成山崩、滑坡或泥石流,大量的岩石、泥土填入河谷,堆坝截流蓄水,淹没河谷两岸的城镇、村庄、土地。随着蓄水量增多,或遇余震时,即崩决,蓄水奔出,可造成下游的灾害。
(2) 地震滑坡、泥石流填入湖泊、水库。山区的湖泊,一般都几面环山,水库一般是利用山间谷地筑坝蓄水,湖、库周围坡度较大,蓄水后影响坡体稳定。地震时,周围山体容易引起滑坡。滑坡填入湖泊、水库,使水位上升,外流形成灾害。
(3) 地震破坏水利工程建筑。有的水利工程建筑震前未设防或地震烈度超过设防烈度,有的水利工程建筑年久失修,地震时容易造成破坏形成水害。
(4) 地面陷落注水。地震时,由于构造运动或振动,断块下陷,地下洞穴或采空区塌陷,造成大面积陷落,当湖、海、河或地下水注入后即可成灾。
(5) 地震破坏矿井涌水。
(6) 地震海啸引起沿海水灾。
(7) 喷水冒砂。在地震作用下,地下浅层的水和砂涌出地面,形成喷水冒砂。喷出的砂水淹没农田,淹死农作物,使土壤盐渍化,毁坏机井、水渠、盐田、道路。
(8)地震破坏蓄水池、水塔、屋顶蓄水物。
2. 特点
(1)地震水灾的危险主要来自地震滑坡、泥石流。据世界地震水灾资料统计,大的地震水灾几乎都是由地震滑坡、泥石流,堵塞河道,注入湖海、水库引起的,约占70%。
(2)地震水灾多发生在雨季。雨季发生的地震,极易产生滑坡、泥石流。雨季水源丰富,库满、水流急,为水灾提供了大量的物质条件。据不完全统计,在雨季发生的地震水灾约占90%。
(3) 地震水灾造成损失严重、水害分布广。虽然世界上发生的有记载的地震水灾次数不多,但水灾的损失超过地震直接损失的比例较大。
(4)水灾的受灾区域为山区的湖泊、水库、河流的沿岸及其下游区;水害主要为盆地、平原。
地震水灾对策
针对地震水灾、水害的特点,地震水灾对策应贯彻以下原则:①以预防为主,把水灾杜绝在产生之前;②重视薄弱环节,对河流堤坝、泥石流、滑坡引起的水灾应予充分重视。
1. 中长期对策
(1) 合理选择水利工程建筑的场地,应严格按照《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场地应尽量选择对建筑物抗震相对有利地段,库区及邻近地区应避开地质构造复杂,有蠕滑断层地段和大滑坡体,以及易于产生泥石流地区。
(2) 在震区建筑的各种水利工程应按规定设防,对于1级挡水水工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和遭受地震的危险性,可在基本烈度基础上提高一度设防。对其他特殊需要采用较基本烈度为高的设计烈度时,应经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
(3) 进行地震水灾危险性调查,制定防灾计划。当中期预报发出后,震区政府应指定有关部门,根据历史地震资料及可能发生的地震,进行地震水灾的危险性分析,确定地震水灾发生的可能危险区段,制定防灾计划,及时有步骤地实施,工作做在地震发生之前。
(4) 对各种原有重点水利工程设施进行普查鉴定,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应制订方案,限期完成加固。
(5) 治理水库、湖泊、河流沿岸的滑坡、泥石流危险区段。在地震水灾危险性调查的基础上,政府应组织有关单位,对水库、湖泊、河流沿岸的滑坡、泥石流危及区段,根据危险程度,进行必要的工程治理。
(6) 离开地震水灾危险区进行建筑。为避免水灾造成损失,应尽量离开地震水灾危险区建筑房屋、公路、铁路、变电站、危险品仓库等设施。可参照水利部门防洪系统的有关规定。
2. 短临对策
当短期或临震预报发出后,处于预报区的政府应立即成立防治地震水灾指挥机构,负责地震水灾的预防及治理的统一指挥,采取紧急措施:
(1) 巡查监视。立即组织水库、湖泊、河流沿岸水利部门或群众进行巡查监视。监视滑坡、泥石流、堤坝的动态;加强水文观测,掌握气象情况,有情况及时上报。
(2) 搬迁撤离。对已确定的地震水灾危险地段又无法排除的,应迅速组织单位和群众做好撤离危险区的准备;可同时将贵重仪表、重要档案、生活必需品撤出危险区。
(3)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排水。对于可能被地震破坏的蓄水池、水塔及屋顶蓄水设备,对水库、湖泊的水应根据水文、气象情况,地震发生的紧急程度及生产生活用水的得失,权衡考虑,作好适当放水的准备,以便减轻危险性程度。
3. 震后对策
(1) 紧急巡查,加强监视,及时排除险情。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群众对水利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加强联络,报告,及时处理险情,防止或减少地震水灾的可能损失。检查内容有:各种水工建筑及水利设施有无破坏,河流是否有危险段,沿岸滑坡、泥石流发生及河流被堵情况等。监视的主要内容有:河流水文水位动态,降雨动态,滑坡、泥石流及堵坝等动态。此外,巡查队伍应配备必要的通讯联络工具。
(2) 紧急抢修水利设施。应对被破坏的水利设施进行紧急抢修。对危险性较大的建筑应加固。
(3) 人工疏流排水。河流及排水系统被堵,短期内可大量增加蓄水。对于有可能造成水灾的河流、水库、湖泊等,当地政府要及时组织人员疏通,排掉蓄水,清除危险。
(4) 爆炸决堤排水。主要是对地震时被堵断的河流,在短期内有造成水灾而又来不及人工疏流和排水的堵坝,可用爆炸决堤排掉蓄水。
(5) 紧急搬迁躲避。对于即将发生或已发生的水灾,应立即组织下游人民搬迁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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