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日期】1992 年,在亚洲开发银行推动下,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内的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六个国家共同发起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reater Mekong Subregion Economic Cooperation Program,简称GMS)机制。
【宗旨】通过加强各成员间的经济联系,消除贫困,促进次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成员】6个: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亚洲开发银行作为GMS的发起方、协调方和主要筹资方,负责为GMS有关会议及具体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
此外,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欧盟、联合国亚太经社会、湄公河委员会等是GMS的发展伙伴。
【合作原则与方式】协商一致的合作原则,决定需经各成员国一致认可。
【秘书处】GMS秘书处职能由亚行承担。
【组织机构】GMS最高决策机构为领导人会议,每三年举行一次。各成员国按照字母顺序轮流主办,目前已举行四届。GMS日常决策机构是部长级会议,下设高官会、工作组及专题论坛等。
【主要活动】GMS首次领导人会议于2002年 11月在柬埔寨金边举行。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于2005年7月在中国昆明举行。第三次领导人会议于2008年3月在老挝万象举行。2011年12月,第四次领导人会议在缅甸内比都举行,会议通过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新十年(2012—2022)战略框架》,战略框架确定交通、能源、信息通信、环境、旅游、农业、人力资源开发和经济走廊建设为新的八大重点合作领域。GMS建立20多年来,在各个重点合作领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GMS第五次领导人会议将于2014年在泰国曼谷举行。
【同中国关系】中国一贯重视GMS,积极参与 GMS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并结合湄公河次区域国家需求不断提出务实合作倡议,与次区域各国的合作不断深化,为次区域以及亚洲地区的繁荣与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云南和广西是中国参与GMS合作的主要省份。2002年,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席了GMS首次领导人会议。2005年,中国在云南昆明主办第二次领导人会议,时任温家宝总理主持会议。2008年3月,时任温家宝总理出席了第三次领导人会议。2011年12月,时任国务委员戴秉国出席了第四次领导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