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Peacebuilding Commission——PBC)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于2005年12月20日分别通过第60/180号和第1645(2005)号决议,授权建立建设和平委员会。有关决议同时授权设立建设和平基金(Peacebuilding Fund—PBF)和建设和平支助办公室(Peacebuilding Supporting Office—PBSO)。以上三个机构共同构成了联合国建设和平构架。
【主要任务】建设和平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包括:(一)为冲突后建设和平及重建提出综合战略;(二)帮助确保早期重建活动和中长期可持续财政投入的可预见性筹资;(三)提高国际社会对冲突后重建的关注;(四)研究制定最佳范例,处理需要在政治、安全、人道主义和发展等行为方之间开展广泛协调的问题。
【成员】组织委员会(Organizational Committee)是建设和平委员会的常设机构,由31个成员国组成。我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是建设和平委员会组委会永久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