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首页
地理资讯
地理教学
教学用图
地理科普
地理课本
地理书库
地理试题
地理课件
中国地图
世界地图
地理教案
地理学案
旅游景点
行政区划
精品资料
站务管理

景观与区划-行政区划(3)

时间:2022-07-18 归属:中国地理
三、我国行政区划的现状

  1.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第四部宪法第3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划划分如下:

  (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31条又规定:“国家在必要的时候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根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则的规定,我国基本上实行省-县-乡三级制的行政区划体制。省与县之间的“地区,”县与乡之间的“区”属上级政府的派出机关,不作为一级政权机构。但在少数民族地区设有自治州或盟的自治区或省则为自治区(省)-自治州(盟)-自治县(县)-民族乡(乡、镇)四级。

  2.截至1997年底,中国的行政区域划分为33个省级行政区(23个省、5个

  自治区、4个直辖市),1个特别行政区;332个地级行政区(72个地区、30个自治州、8个盟、222个地级市);2135个县级行政区(1520个县、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3个特区、1个林区、442个县级市);727个市辖区(表7.3.1)。

  此外,根据1987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我国政府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并成立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

  1945年收复台湾后,台湾省分为8个县,9个省辖市,2个县辖市,省会台北市。台湾当局于1967年将台北市升格为与台湾省平行的行政单位。1979年又将高雄市升格为与台北市、台湾省平行的行政单位。目前,台湾省辖有5市、16县,16县下辖27个县辖市、60个镇、222个乡。

更多地理内容...
  • 关键词:行政区划 景观与区划
  • 上一篇:景观与区划-自然区划
  • 下一篇:景观与区划-地域分异规律与景观划
  • 相关地理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