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被类型与土壤类型关系密切,森林凋落物、草根等直接影响土壤形成;同时随着土壤性质的变化,又能促使植被类型发生变化。例如,分布在大、小兴安岭一带的暗棕壤,是在针叶-落叶阔叶混交林下形成的,但是当森林由于自然原因或人为原因受到破坏后,土壤水分的蒸腾量大为减少,土壤由干变湿,促进了草甸植被的发展,土壤有机质来源丰富,暗棕壤逐渐演变为富含腐殖质的黑土。
但是,此后随着腐殖质大量积累和蓄水性不断加强,以及由于母质粘重和冻层托水而促成的土壤内排水不畅,土壤逐渐沼泽化,使残存的、稀疏的旱生树种,为湿生性树种所取代,草甸植被也渐演替成沼泽—草甸或沼泽植被,从而又促进土壤向沼泽化黑土或沼泽土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