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产品开发的内容旅游产品开发是根据市场需求,对旅游资源、旅游设施、旅游人力资源及旅游景点等进行规划、设计、开发和组合的活动。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旅游地的规划和开发;二是对旅游路线的设计和组合。
(一)旅游地开发
旅游地是旅游产品的地域载体。旅游地开发是在旅游经济发展战略指导下,根据旅游市场需求和旅游产品特点,对区域内旅游资源进行开发,建造旅游吸引物,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完善旅游服务,落实区域旅游发展战略的具体技术措施等。因此,旅游地开发就是在一定地域空间上开展旅游吸引物建设,使之与其他相关旅游条件有机结合,成为旅游者停留、活动的目的地。旅游地开发通常可分为五种形式。
1.以自然景观为主的开发。这类开发以保持自然风貌的原状为主,但需要进行道路、食宿、娱乐等配套旅游设施建设,以及环境绿化、景观保护等。这类形式的开发必须以严格控制建设量和建设密度,不允许冲淡和破坏自然景观为前提,使人工造景建筑与自然环境协调一致。
2.以人文景观为主的开发。这类开发主要凭藉丰富的文化历史古迹和现代建设成就,进行维护、修缮、复原等工作使其具有旅游功能,如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古迹、遗址、园林、建筑形态。这类形式的开发一般需要较大的投资和维修费用。
3.在原有资源和基础上的创新开发。这类开发主要是利用原有资源和开发基础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和新添旅游活动内容和项目,以达到丰富特色,提高吸引力的目的。
4.非商品性旅游资源开发。非商品性旅游资源一般是指少数民族地方的民族风情、传统风俗、文化艺术等,它们虽然是旅游资源但还不是商品,本身并不是为旅游而产生,也不仅仅为旅游服务。对这类旅游资源的开发,需要进行广泛的横向合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挖掘、整理、改造、加工和组织经营,在此基础上开发成各种旅游产品。
5.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进行旅游开发。这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所取得的一系列成就,经过精心构思和设计,再创造出颇具特色的旅游活动项目,如“迪斯尼乐园”、“未来世界”等。现代科技以其新颖、奇幻的特点,融娱乐、游艺、刺激于一体,大大开拓和丰富了旅游活动的内容与形式。
(二)旅游路线开发
旅游路线是旅游产品的具体表现,是旅游地向外销售的具体形式。旅游产品开发成功与否与旅游路线能否为游客所接受密切相关,旅游路线是游客消费并满足旅游需求的具体体现。旅游路线开发,就是把旅游资源、旅游吸引物、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综合地联系起来,并与游客的期望相吻合,与旅游者的消费水平相适应的组合性创造活动。从开发过程来看,旅游路线开发充分体现了旅游产品与有形产品在开发方式上的区别。一般有形产品是人们借助于劳动工具将劳动对象加工改造为特定的外貌和内质全然不同的符合人们新需求的物质产品。而旅游产品的生产过程则是旅游从业人员凭藉着已开发的吸引物和已建成的旅游设施和其他服务设施,向人们提供符合旅游需要的服务,即通过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设施、旅游吸引物等组合成各种不同旅游路线,以满足不同目的的旅游需求。在这里除了食品生产外,对所凭藉的物质和非物质的劳动产品不存在外貌和内质的变化,只有不同形式的路线组合。因此,旅游路线开发实质上是组合开发。旅游路线开发的种类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划分。
1.按旅游路线的性质,可以划分为普通观光旅游路线和特种专项旅游路线两大类。
2.按旅游路线的游程天数,可以分为一日游路线与多日游路线。
3.按其使用的主要交通工具,可以分为航海旅游路线、航空旅游路线、内河大湖旅游路线、铁路旅游路线、汽车旅游路线、摩托车旅游路线、自行车旅游路线、徒步旅游路线,以及几种交通工具混合使用的综合型旅游路线等。
4.按使用对象的不同性质,可分为包价团体旅游路线、自选散客旅游路线、家庭旅游路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