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城镇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石油开采和船舶原油泄漏等突发性污染事故,都给海洋生物造成灾难性后果。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前,渔民采用拖网作业,对虾无论大小尽入罗网。70年代后期盛行流网,但拖网并未绝迹。捕虾季节,渔船多达一万多条。对虾产卵场位于近岸,幼虾、仔虾多在河口附近和近岸浅水处索饵生长,而沿海发电厂要用大量海水进行冷却处理,盐场晒盐、人工养虾场也需大量海水。这些被纳入的海水,多带有仔虾、幼虾。残余的养虾饵料倒入海中,导致海域富营养化,加剧了近海污染。渔政管理部门由于经费不足、地方基层渔政检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原因,不能充分行使管辖权力。
海洋污染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协作长期治理才能见效,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加强渔政管理。目前已采取的具体措施主要有:(1)可捕标准以达到性成熟为原则,对虾体长要达到15 cm;(2)禁止捕捞对虾亲虾和幼虾;(3)进入5月,渤海对虾产卵场禁渔15天,保证产卵亲虾进入产卵场;(4)从6月开始,各种渔具逐步进入禁渔期;(5)渤海对虾开捕期为9月10日,流网网目尺寸不得小于60 mm;(6)6月至7月,沿岸盐场、电厂、养殖场和其他利用海水的单位或个人,在纳水时要采取有效规避或防护措施;(7)实行增殖放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