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济区划的原则
经济区划的目的在于揭示各地区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形成各具特色的地区专门化部门和产业结构。为做到这一点,需从经济、生态、社会三方面对全国进行战略性划分。
(一)经济原则
1.国家经济体系和地区优势相结合。中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全国的经济体系和市场体系是统一的,不存在自我封闭的经济体系,在经济区划时必须将全国经济的统一性和地区经济的特殊性有机结合,国家利益是最高追求目标,地区优势要结合全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2.地区经济专门化方向和综合效益相结合。地区专门化生产部门是形成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重要基础,也是地区经济相对优势、主导产业的重要体现。为保证专门化生产部门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地区在国内竞争能力和在全国劳动地域分工中的地位,应发展与专门化部门相适应的产业体系,扩大地区经济的综合发展能力。
3.经济区划与行政管理相结合。为使经济区划能客观反映经济区域之间的联系,需要有各级政府的管理和操作,尤其是在民族自治地区。因此,经济区划要尽可能保持行政区划的完整性,做到经济联系与经济管理体制的统一。
4.国内劳动地域分工和国际化分工相结合。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向于一体化,各国、各地区都需置于世界经济格局之中,推进对外开放的方针,加强国际经济合作,促进我国经济特别是沿海地区的经济与国际市场接轨。
5.地区经济发展现状和发展规划相结合。由于经济区在时间上具有阶段性特征,一定时期的经济区划既反映一个阶段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特点,又要面向未来。为提高各地区发展和建设的持续经济效益,就应在全面系统地研究国情和区情的基础上把现状和远景按发展阶段衔接好。
(二)生态原则
经济增长是开发、利用资源的过程,也是改变地区资源与环境系统的存量和质量的过程。为保证区域经济能持续稳定地发展,必须坚持社会经济效益和环境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人口增长、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根据各地区环境容量和资源结构特点,建立与当地条件相适应的产业结构,做到产业结构和地方优势资源配置相结合,以利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弃物的排放,促使地区经济和生态环境都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三)社会原则
经济区划要坚持经济增长和社会协调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中国是多民族的国家,地区经济发展又十分不平衡,“老、少、边、穷”地区在经济发展、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水平上还较落后,在经济区划中要把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结合起来,注意增强不发达地区的资源开发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