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节水中的盲区
节水目标上的盲区农业节水无疑是国家的战略目标,但并不能简单转换或混同于农民目标。就用水而言,农民以方便、省力、省钱为原则,甚至宁愿大水漫灌也不去费钱、费事、费工地搞节水,除非节水的收益大于投入。也就是说,如果不能增收,节水就不可能成为农民的目标和自觉行动。
节水主体上的盲区“九五”国家投资250亿元于全国300个示范县8000余万亩农田的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和喷、微灌建设,“十五”还要搞几百个这样的县。政府集项目决策、政策制订、资金投入和实施执行于一身,形成了事实上的“国家出资金,干部出政绩,农民出力气”的格局。示范县农民是受益了,但因主体地位和意识的模糊而在技术选择、设施使用和增收效果上大打了折扣。更重要的是,全国十多亿亩农田都需在不同程度和方式上节水,政府是包不下来的,关键是要建立以农民(不只是示范县)为节水主体的政府投入机制和政策。
供电站和输电网建设是政府的事,节电则是企事业和千家万户的事。同样,供水和输水工程建设是政府的事,节水主体理当是农民。但农业节水与工业节电的不同之处在于农民是资金、技术和产品效益上的弱势群体,是政府政策性扶持的对象。
技术与技术产品上的盲区一谈到节水,就会想到喷灌滴灌、防渗平地、覆盖保墒、耐旱品种等等。其实,目前的主要问题不在于这些传统技术,而是这些技术的集成配套差,物化产品质量不高价格高,售前售后服务跟不上,这是节水科技企业不发达,市场运行机制不健全的表现。如果说节水主体是农民,那么,节水技术和装备的支撑主体应当是节水科技企业。
技术改进与突破上的盲区技术进步中有量变与质变,改进与突破。目前我国的传统节水技术还不发达,在技术改进和推广中还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是当前节水工作的技术主力。但在制订国家节水高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存在着以传统技术的改进模糊以至替代节水技术的前沿和突破点的现象。不同目标和技术层次上的含混,将对节水技术的重要前沿和突破带来负面影响,对节水事业的长远发展和提高节水科技企业的竞争力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