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大小的地震都会在震中及其附近地区造成各种即使不用专门仪器,仅凭人的感官就能发现的现象,统称为地震的宏观现象。地震宏观现象一般可分四类:人的感 觉,物体的反应,地表破坏,以及房屋等各类结构物的破坏等。显然,地震大小不同,这四类宏观现象出现的范围、强烈的程度也不相同。地震引起这些宏观现象主 要是由于破裂与震动两种因素。一般说来,这两种因素只在震中及一定范围里起作用。上述宏观现象,尤其是后两类破坏现象只在较小的范围里出现。但是,某些巨 大地震的发生,也会在两三千千米外,由于长周期面波的共振作用,造成湖面波动等现象。2001年昆仑山口西8.1级和2004年印尼苏门答腊9.0级地震时,都曾有很远的老乡反映,当地的湖泊、池塘或水库的水面“无风起浪”,并被媒体广泛报道。海啸也可能是特定条件下的海洋地震所伴随的一种宏观现象。印尼苏门答腊9.0级地震引起的海啸冲击了印尼、斯里兰卡、印度、泰国、孟加拉国、马尔代夫、索马里、马来西亚、缅甸、坦桑尼亚、塞舌尔、肯尼亚等印度洋及其沿岸十几个国家,死亡28万人,灾情惨烈,震惊世界。本讲将先介绍大陆地震四类基本的宏观现象,重点是后两类宏观破坏现象。然后,介绍一些有关地震海啸和巨大远震引起的湖面波动的知识。
4.1 人的感觉
早期的地震科普材料上往往说,3级以上地震人们才会有感。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人们碰到很多2级左右地震就有人感觉到的例子。这也许是因为我国各级政府成立地震工作机构,研究和关心地震的人越来越多,能够发现的有感现象也越来越多的缘故。一些水库蓄水后,有一些1级多地震,人也会感觉到震动。
人对地震的感觉往往有三种途径:一是通过坐着的凳椅、站立的地面或躺着的床铺直接感觉到振动;二是看见周围的物体,尤其是吊挂的电灯与某些容易晃动的物体在振动;三是听到周围某些物体振动的声音。
每 一个人对振动感觉的灵敏程度是不一样的。对振动感觉灵敏程度一样的人,地震时,在楼上、在地面或在井下,感觉也是不一样的。在楼上的感觉强,在地面的次 之,在井下的弱。关于地震有感强弱程度,通常可分为:无感,有感,明显有感,强烈有感,惊恐,站立不稳,摔倒等。描述一次地震有感强度还必须注意有这种感 觉的人的多寡:个别,少数,多数,大多数,普遍等。对于所感觉到震动的性质也有上下颠簸、水平摇摆等不同。水平摇摆还可分出具体的方向。
有感范围与地震大小有关。地震越大,有感范围越大。例如,1973年2月6日炉霍7.6级地震时,笔者正在距震中约370千米的成都,周围少数人有感。据报道,1976年7月28日唐山7.8级地震,不仅震撼冀东,殃及京津,而且有感范围波及辽、晋、豫、鲁、内蒙等14个省、市、自治区,范围更大。
有感程度与有感范围还与震源深度有关。震源越浅,地面上越容易感觉到轻微的震动。前面讲到有些1级多水库诱发地震会有感,可能就与震源浅有关。可是,对于较强的地震来说,震源深,震中的破坏不重,有感范围却很大。例如,1999年4月8日吉林珲春-汪清一带发生7.0级深震,震源深度达540千米,东起中朝边境的图们、丹东,西迄内蒙自治区开鲁、库伦,北至黑龙江省的大庆、佳木斯,南达河北省的承德、秦皇岛,均有不同程度的震感,有感面积约45万平方千米。
4.2 物体的反应
当地震不很强,或者虽然地震很强, 但距离较远,房屋及各种结构物还不会被破坏,室内外各种物体却可能出现反应。如桌上、柜架上摆着的小用品,堆放的书籍,地上放置的家用品,墙上和天花板上 挂的灯具与装饰品在地震时都可能摇摆、移动、坠落或翻倒。器皿中的液体也可能振荡和溢出。尤其是底面积小、重心高的物体容易翻倒,悬挂不牢的装饰品容易坠 落。物体反应程度可以反映震动强弱,也可用来分析振动的一些特性。如桌面上茶杯在原处上下跳动,说明震动是垂直向的。物体倾倒方向也许可用来判断水平向震 动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