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均衡分布”向不平衡分布模式的转变
对社会主义产业分布规律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发展历程。长期以来在产业分布理论和实践上都把“均衡分布”作为社会主义产业分布的首要规律,并以此区别于资本主义的产业分布规律,这一思想渊源深厚。
首先是“生产关系决定论”观点的影响。50年代前,前苏联的一些经济学专家、经济地理学专家认为:产业分布规律的性质取决于社会生产方式,而生产方式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统一,不同生产方式下,产业分布规律是有本质区别的,因而产业分布就具有强烈的阶级性。资本主义的产业分布首先由剩余价值最大化的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决定,社会主义产业分布由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决定。由此,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产业分布规律同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产业分布规律绝然不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区域间经济发展是不平衡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区域间经济发展必然是平衡的。
其次是平衡发展思潮的影响。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把农业同工业结合起来,促进城乡之间的差别逐步消灭”。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则进一步指出:“大工业在全国尽可能更均衡的分配,是消灭城市和乡村分裂的条件,所以就这方面来说,城市和乡村的分裂的消灭也不是什么空想。”马克思等经典作家的以上论述,成了平衡发展论者的理论依据。现在看来,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社会主义与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在生产力水平上存在着巨大的差距,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均衡分布生产力的设想,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的,照搬到生产力落后的产业分布实践中,必然会引起失误。
正如我国传统经济体制是仿效前苏联经济模式建立起来的一样,我国产业分布研究也是仿效前苏联产业分布理论而发展起来,并且对我国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实践起到了相当大的推动作用。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我国工业过去集中在沿海。……全部轻工业和重工业都有约70%在沿海,只有30%在内地,这是历史上形成的一种不合理状况。沿海的工业基地必须充分利用,但是,为了平衡工业发展的布局,内地工业必须大力发展”。结合我国建国以来的生产力布局实践,一直到1978年国家在区域投资政策上,强调平衡布局,缩小地区发展水平的差距,重点发展内地。“一五”至“五五”时期,沿海与内地的基本建设投资比例虽有变化,但沿海的投资总小于内地的投资之和。“三五”时期,还不及内地投资总和的1/2,甚至“三五”、“四五”时期,投资重点深入到内地的“大三线”地区,如贵州、川东、川南、陕南、鄂西等。建国后30年累计,内地投资等于沿海一倍半,内地的工业产值只有沿海的2/3。西南和西北工业占用资金等于上海市的3倍,提供的利润和税金不到上海市的1/2。建设内地的步子过急还带来一些新的矛盾。内地新厂、新设备生产不出好产品,沿海老厂、老设备承担高精尖产品的主要任务,设备得不到更新。有些部门不得不用沿海老厂的盈利冲抵内地新厂的亏损。以铁路为例,沿海十几条干线占通车里程1/4,担负70%的货运任务,适应不了需要,内地不少新线占用大量投资,建成后运量不足。60年代以来,前苏联理论界出现一股向传统布局原则体系宣战的思潮。由于传统布局原则体系是以平衡布局原则为核心的,因此,这股思潮集中反映在对平衡布局原则的批判上。前苏联国家计委生产力研究委员会主要成员A·E·普罗勃斯特认为,平衡原则乃是地方主义倾向的理论依据,它将使每一个工业部门在全国各地区毫无例外地完全均衡地配置,将使每一个区域的经济走向完全的自给自足,降低社会劳动生产率。他主张相对平衡布局。1973年,著名经济地理学家、莫斯科大学教授Ю·Г·萨乌什金,在分析当时前苏联理论界业已提出的各种重要布局原则体系后,尖锐地指出,平衡布局原则是与提高经济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背道而驰的,任何形式的平衡布局原则,包括普罗勃斯特没有客观标准的相对平衡布局原则,都是无法实现的、昂贵的、经济上无效的主张。这同样影响了我国产业分布的思想认识。
1978年以后,我国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发生一系列的深远变革。在产业分布规律的认识上,突破了传统的思想方法和理论框架的束缚,尤其是进入80年代以后,改革开放使我国产业分布政策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由以平衡为目的的“均衡”分布模式逐步转向以效率为目标的“非均衡”分布模式,表现在:
首先,从过去强调平衡分布,缩小地区发展水平的差距,重点发展内陆地区原则,转变到三大地带序列,分阶段、有重点、求效益地展开布局的原则上来。如“七五”计划中指出的“要加速东部沿海地带的发展,同时,把能源、原材料建设的重点放到中部,并积极做好进一步开发西部地带的准备”。
其次,“六五”以后,东部投资比重超过中西部的投资比例之和,而且呈上升之势。
再次,特别是国家率先在沿海地区实行开放政策,在沿海设立经济特区、开放城市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在进出口极限、外汇留成和地方税利上给予优惠政策,促进了沿海地区的加速发展,而对内陆省区,主要是实行对原有工业调整改造,扶贫开发政策等,在改革开放的地区安排上,出现了由沿海向内地逐步推进的梯度战略。
我国产业分布规律认识的转变,不是偶然的选择,而是有其深刻的现实和理论背景。
(1)否定了生产关系决定论,确立生产力在产业分布中的主导地位。产业分布受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的共同制约,但两者的作用不是等同的。一般说来,生产力的制约作用是基本的、主导的方面,而生产关系的作用是第二位的,生产关系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由于产业分布是由生产力因素决定的,因此产业分布规律不会因生产关系的变革而发生根本变化,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产业分布不是绝对对立的,而是存在着许多共同的规律,甚至在根本上是相同的。
(2)对传统的“均衡分布”模式的反思,使产业分布在否定“均衡”的基础上走向不平衡。传统的“平衡分布”思想出于“均衡”和国防的考虑,要求把生产力分布和投资重点投放到比较落后的内地。这种以开发落后地区为中心的平衡分布思想,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内地的经济成长,建立起一批初具规模和行业比较齐全的工业基地,但由于它超越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内地投资环境较差,经济效益较低,因此,它既没有达到使内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效益与沿海地区均衡的目的,又人为地抑制了沿海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利于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实现。使国民经济发展在总量指标的速度和效益上付出了巨大代价。
(3)由追求平衡向追求效率的转变国内外的经济发展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一个国家产业分布的均衡度与该国的生产力的总水平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水平,存在着高相关度。均衡分布生产力只可能在国民经济总水平提高的过程中逐步地相对实现,超越一定时期生产力发展水平提供的可能,追求过高的产业分布均衡度,势必以牺牲经济效益为代价。在国家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区域间成长的差异将会扩大,倾向于不均衡增长,之后随着经济成长,区域间不平衡程度趋于稳定,当达到发展成熟阶段,区域成长的差异则渐趋缩小,倾向于均衡成长。综观1978年以前,我国产业分布的历程,总的说产业分布展开的幅度不是偏小,而是偏大。急于求成的思想在产业分布上的这种表现,正是导致很长一段时间投资产出率低的重要原因。
2.我国运用社会主义产业分布规律的经验
从均衡分布转向不平衡分布,这是对社会主义产业分布规律认识上的重要发展。我国在建国以来进行了空前规模的建设,在运用产业分布规律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有鲜明的特色。在这些经验中,比较重要的有:东中西三大地带相协调,建设完整的经济体系,集中和分散相结合与发挥经济中心的作用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等经验。
(1)协调东中西三大地带的产业分布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是在长期历史中形成的,有其深刻的自然、地理、经济和社会原因。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国民收入的差距很大,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现实。经过40年的建设,我国各地带的经济尽管都有了巨大的增长,但它们之间许多方面的差距仍在不断扩大。从社会总产值来看,1952年东中西三大地带之比为1:0.69:0.37,到1986年变为1:0.5:0.24;从人均国民收入来看,1952年东中西三地带之比为1:0.87:0.64,到1986年变为1:0.58:0.51。因此,长期以来,追求均衡发展的要求一直很强烈。固然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方向和最终目标之一,是要逐步缩小地区之间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差距。但在我们这样一个疆域辽阔,人口众多,底子薄,各地区自然条件差异大、原有经济和社会文化基础很不平衡的大国,相对均衡的布局,也是需要若干代人持续努力才可能实现的。因而不能把“均衡布局”与“合理布局”两个不同的概念相等同。不能简单地以“均衡布局”作为布局合理与否的衡量标准和产业分布政策选择的标准。
80年代以来,我国产业分布政策从均衡到不平衡转变,由追求平衡到追求效率的转变,无疑是我国产业分布的一次质的飞跃。从十多年的实施效果看,它推动了我国整体经济实力的提高和区域经济的发展。但单纯“不平衡”的地区分布政策,也使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加剧。从有关研究据100个指标,近万个数据的总体分析中得出结论表明,“六五”期间,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绝对差距又扩大了一倍,扩大的速度超过了建国以来的30年,用传统的方法预测,到2000年,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还是扩大的趋势。这是因为各地区的经济基础不同,在等速增长的情况下,差距必然扩大,就是不发达地区以高于发达地区的速度增长,在一定时期内人均收入的绝对值的差距也是扩大的。这种情况长久下去除了会引起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外,仅从经济上看,资源比较丰富的贫困地区长期落后,将不可避免地以其萎缩的资源供给和狭小的市场反作用于我国经济全局,这对于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必然产生拖曳作用。也就是说,东部发达地区的继续发展不能建立在西部广大地区长期贫困落后的基础上,因此对地区差距问题不能弃之不顾。
我国是地区差异很大的发展中国家,地区产业分布在一定时间内不可能齐头并进,全面展开,均衡布局。但也不能象资本主义条件下,置产业分布的盲目性、不平衡性于不顾。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是如何利用不平衡规律,搞好地区产业分布与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促进我国经济全面振兴,既求得较好的宏观效益,又不使地区差距拉得过大,引起分配不公平。过去不考虑国情,采取“抑高拔低”的产业分布思想实现均衡分布生产力,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顺利发展,这是不可取的。合理的选择是,既要看到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的一面,又要看到每个区域都有长有短,有优势也有劣势,都有适宜于自己发展的产业和产品。从这两点出发,把东部、中部和西部的发展和开发结合起来,发挥地方优势,实行优势互补,并通过区域间的商品交换,以己之长,补人之短,以人之长,补己之短,以便充分利用各区域有利的自然资源、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消除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尽可能节约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最大限度地促进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发展。我国东部地带经济技术发展水平较高,但资源缺乏,而中西部地带能源充裕,资源富集,资源丰度远高于东部地带。今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的重点是利用沿海地区的经济技术优势,加快东部的发展,大力推进沿海地区的对外开放,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切向东”,而是要在重点发挥沿海地区作用的同时,把能源和原材料发展重点放在中部和西部。在一个地带内,也要根据不同地区的优势,确定发展重点。因此,要正确协调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带的产业分布关系,应以产业发展的需要和条件为依据,发挥各地区的优势和地区之间的优势互补和利益协调,互通有无,互相支持,使东部地带的发展和中部地带以及西部地带的开发更好地结合起来。既要避免在地区产业分布上全面推进,失去重点,又要避免不讲地区分工,过度倾斜。
(2)关于建设完整的经济体系问题完整经济体系的主要标志,是能够独立自主地进行现代经济的扩大再生产。它的核心是完整的工业体系。具有完整的工业体系,应该能够提供国民经济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人民生活需要的主要工业消费品,工业、农业、运输业和国防现代化所需的装备。完整的经济体系还应具有发达的农业、发达的交通运输通讯事业、金融事业、国内外贸易、相应的文化教育事业等。我国在第一个5年计划期间提出建设基本完整的经济体系,各类产业的大中型建设项目,按照“全国一盘棋”的原则有计划地配置在不同地区,有机耦合而成全国的产业体系,从而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在短短几年内就初步搭起了全国产业体系的框架。经过40余年的建设,我国不但建立了相当规模的能源工业、冶金工业、机械工业、化学工业、轻纺工业,而且开始掌握了电子、原子能、自动控制、激光等新技术,能够生产原子弹、氢弹、导弹等尖端武器;粮食和经济作物的产量也大幅度增加;除西藏外,各省、市、自治区都可通火车,基本完整的经济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在建设经济体系方面,我国出现过急于求成的倾向,1958年提出地方应该想办法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经济体系以后,在自然资源、原有生产力水平和社会文化基础差异很大的各省、市、自治区一律“以钢为纲”,建立以钢铁、粮食为主导产业的完整地区经济体系,以至于在农业布局中,毁林开荒、围湖造地、改牧场为粮田,在工业布局中,为了扭转“北煤南运”,在煤炭贫乏的江南地区“大打煤炭翻身仗”,在山西等煤炭资源丰富的北方地区,压缩煤炭开发规模,将资金转移到“轻工产品大会战”上。各地区为追求自给自足,万事不求人,抑长攻短,行行俱全,追求“大而全”的封闭产业体系,这实质上是小农的自然经济思想,违背了社会化大生产的经济规律,也不符合自然规律和技术发展规律,势必事倍功半,效益低下。
1958—1978年20年产业分布上失误付出的巨大代价,使人们认识到,要冲破自然经济传统的束缚,广泛开展地区分工,发展国际和区际贸易,形成各具特色、互相促进的地区经济结构,是生产商品化、社会化和现代化对产业分布的要求,也是提高整个国民经济效益的必由之路。
(3)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和发挥经济中心的作用在工业布点上,我国第一个5年计划时期采取适当集中的布局方式,内地投资集中在洛阳、西安、兰州、太原等几个城市,形成一批经济中心,带动了周围地区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今天这些城市已经成为比较强大的工业枢纽,它们的基础就是在“一五”期间打下的。1958年提出“遍地开花”、“星罗棋布”,尽快实现工业在全国的均衡分布,致使当年新铺的工业基地数以万计。“三五”和“四五”计划的中心是备战,突出国防建设。当时根据战略位置不同,将我国各地区分为一、二、三线。三线地区是全国的战略大后方。后来,沿海和近海省又划出各自的“小三线”地区。在突出大小三线建设时,进一步提出“靠山、分散、进洞”,把一些企业分布在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的山沟,不仅建设时投资倍增,投资后,正常的经营环境和生活环境难以形成,有的企业的厂房因滑坡、泥石流、黄土下陷,出现下塌、开裂、移位,有的企业建在洪水淹没圈内,有的企业职工饮水要到几十里外装运,生产协作、生活协作都很困难。上述历史的曲折启示人们:大机器工业出现以后,产业分布特别是第二产业分布的首要特征是由分散转为集聚,充分利用集聚效益,形成辐射和吸引周围地区的中心,各级中心依靠交通运输干线、输电线路和通讯网络扩散经济能量,按照上述途径,产业分布沿着低级的分散走向集中,再由集中适当分散的轨迹螺旋式展开,使产业分布与经济地域逐渐扩展。这是不断提高生产社会化程度对产业分布的客观要求,也是伴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逐步提高,产业分布的必然趋势。企图超越必要的集聚阶段,直接采取“遍地开花”方式扩展产业分布,导致经济效益低下,甚至不得不花费巨大的代价才能逐步扭转。鉴于我国地域辽阔,现有运网密度极低(以每万平方千米铁路通车里程而言,我国仅54千米,美国为320千米,印度也有180千米),短时期内难以挤出更多资金使运网密度迅速提高,工业和城市的发展,要想取得较好的效益,除了依托现有运输网络和拟建的新线路,重点发展沿线已具有一定基础的城市中心的作用,再逐步向外扩散外,别无它途。从更长远的发展看,要想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使产业分布充分展开,也需要从建立纵横交错的产业带、城市带,形成产业分布的骨架入手,形成以大中城市为中心的不同层次、不同规模、各有特色的经济区网络,如我国一级经济区上海经济区、东北经济区等,以省会城市、口岸和交通要道城市为中心的二级经济区,以省辖市为中心的三级经济区网络等,这样才能进一步深化全国的宏观产业分布格局,才能带动广大地域的发展。
(4)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经济效益是人们从事一切经济活动的基本目的,也是产业分布这一经济活动的基本目的。因此,它是产业分布活动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社会主义产业分布的终极目的,是为社会主义经济更好地发展,亦即取得更好的社会主义经济效益服务的。经济效益也就是检验产业分布的经济技术合理性的标准,回顾产业分布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就是一个不断追求经济效益的历史。任何忽视或轻视经济效益作为产业分布的基本目的这个事实,都不能认为是恰当的。我国过去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左”的错误思想下,在产业分布问题上,有些人强调“要算政治账”,认为经济账是小账,政治账是大账,经济账要服从政治账,根本不讲经济效益,根本不按经济规律办事,给我国经济造成了巨大损失,从反面教育了人们。
在产业分布实践中,除了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外,还须进一步注意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问题。因为产业分布的合理与否,不仅只影响经济效益,而且还要影响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比如一些污染严重的工厂如果分布不合理,其所排出的废气、废水、废渣就会严重污染环境,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生活。又如在林区,毁林开荒,会导致水土流失;在牧区毁草地种粮,就会导致土地沙化,这些都会破坏生态平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者是密切联系着的,从更深的层次来说,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也可以说是更深远的经济效益。因为人们的生产活动总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中进行的,为此,一个好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就会更有利于人们生产活动的进行,从而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否则就会不利于人们生产活动的进行,就不可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为此,在产业分布问题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结合,追到最后,仍然是从最大和最深远的经济效益这个观点来考虑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