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耕地只占全世界的7%,在这块土地上每年生产了4000多亿公斤的粮食,养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这是一个来之不易的胜利,这种胜利是通过广大人民艰辛的劳动,精耕细作,努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而取得的。我国耕地现有约19亿亩,居世界第四位,但我国的耕地按人口平均,仅相当于世界人均数的不足1/3,可是,这么小的人均耕地数字,却还因人口增加和耕地不断减少这两个因素而不断下降。据统计,自1975年以来,由于非农业建设占地和自然原因等,平均每年减少耕地约800万亩。人均耕地已从建国初期的2.7亩下降到现在的1.7亩多。人均耕地加拿大为28亩,前苏联、美国为12.9亩,法国为4.9亩,人口如此稠密的印度也有3.6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的发展,城市建设和农村居民建房的用地剧增,耕地下降的趋势加剧,近年虽加控制,提出节约用地的口号,并注意土地的复垦利用,但耕地减少的事实并未改变。
中国现在可以开垦为耕地的荒地资源是十分有限的。据林业部门调查,我国可供进一步发展生产的后备土地资源约18.3亿亩,其中包括疏林地2.34亿亩,灌木林地4.44亿亩,宜林宜牧的荒山荒地约11.69亿亩。这些土地按其性质主要应作为林牧业用地,宜于种植作物和人工牧草的后备土地资源,从多方面材料估算仅约5亿亩左右,其中可以作为粮、棉等农作物生产基地建设的毛面积约2亿亩,净面积仅1亿多亩。按人口平均,每人能开垦的耕地还不到0.1亩。
在本世纪内下世纪初,我国人均粮食产量不会超过1984年的水平(792斤),大体在375公斤左右。至于2020年,中国人口一旦达到或突破15亿,在人均粮食播种面积不足1亩的情况下,如何解决十几亿人口的基本生存需求——吃饭问题,这仍将是未来中国最大的难题之一。
(2)协调城乡聚落的建设发展城市和村镇通常称为聚落,它是人类集中的地域,也是人地协调的重点。聚落,是人类活动的中心,它既是人们居住、生活、休息和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的场所,也是人们进行劳动、生产的场所。在聚落内部不仅有行政机关、文化教育事业,有各种工业生产和商品流通,而且聚落内部也进行着农副业生产。
作为人类适应、利用自然的产物——聚落,它一方面以新的物质体系充填于自然环境中,对环境系统发生作用。另一方面,聚落的内部结构,外部形态无不深深打上了自然条件的烙印。
第一,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上,自然环境对人类数量和分布范围的制约性,影响到一定地域范围内聚落的规模、密度,也影响到聚落的分布范围。
第二,人类扩散到新的区域后,总是首先选择气候适宜、阳光充足、水源可靠、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的地方,而且通过聚落的具体形态直观地体现聚落对自然环境的适应关系。
第三,自然环境不仅影响聚落位置、规模、形态、分布,对建筑形式的影响亦甚剧烈。聚落的位置、规模、形态、分布与地形、河流的关系最为密切,而对于屋字型式及结构,则气候因素更应受到重视。例如,房屋型式必须适应气候特点。降水量的多寡是影响房屋型式的重要因素之一。一般说来,降水多的地方的房顶坡度大,以利泄水;反之,屋顶坡度小。在气候特别干旱的地区,甚至屋顶全是平的,可以用来曝晒粮食。
随着世界人口的增加,生产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世界城市化进程明显加速,城市人口增长速度十分惊人。1800年时,全世界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仅3.2%,至1900年时达到14%,1950年达28%,1980年达41%,到2000年时将超过50%。联合国的人口学家把这种人口涌入城市的动向视为“人类历史上最大的群众迁居”。由于大城市的不断扩大以及其间出现新的城镇,以致许多城市逐渐相连成为一个区域。
城市的发展创造了人类历史上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人口的大规模集中,产生了巨大的集聚效应。《共产党宣言》中也指出:城市“使很大一部分居民脱离乡村生活的愚昧状态”。城市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成为国家和区域的政治、文化、交通、商业、金融等的中心。但是,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混乱与矛盾,如地价昂贵,建筑拥挤,人口密度过高,居住条件恶化,交通阻塞,车祸频繁,城市布局混乱,建筑艺术退化,大量的污水、废气、垃圾污染了城市环境,城市中阶级对立,两极分化的现象严重等。
大城市存在的消极方面带来越来越多的恶果,人口的恶性膨胀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大城市还需要大幅度地增加福利设施和工程设备的开支,大城市严重地恶化着人们的生活环境等,因此存在着一个自相矛盾的论点:即一方面由于存在上述消极因素要限制大城市,另一方面为了获得多方面的国民经济效益又要发展大城市。
城市化对农村聚落产生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由于农村劳力流入城市,并且带走了他们的资金,造成农村的衰落;另一方面促进了农村的城市化,也有人称为农村的市郊化。这也是农村地区不断转化为城市地区的必然结果。现在,在发达国家,经过一段时间的农村人口减少和流向城市过程之后,又产生了相反的过程,即农村被许多流动的城市居民所侵入,他们是为了追求良好的自然环境、住处,娱乐休息和退休隐居场所等目的而来。农村中非农业职业人口比重的增加,与这些侵入的通勤人员和在农村第二住所形式的发展等有关。
使被侵入的农村地区产生了重大的社会变化。
在发展中国家,农村还有许多人长期居住在低矮潮湿的茅屋里。在印度,农村有70%的人得不到清洁的饮用水,只有1.4%的村庄有医疗机构。交通困难,居住环境恶劣,公用设施、学校、商店、文化娱乐缺乏,几乎是发展中国家乡村聚落的普遍现象。
我国城乡建设在近十几年来取得了十分惊人的进展。我国的城市发展虽然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发展中国家常见的那种农村人口盲目拥入城市、存在大片贫民窟和流民露宿街头等现象,但是,大城市所产生的特殊问题在我国也同样存在,诸如环境污染、交通拥挤、住房紧张等。
在我国农村,村镇建设出现了历史上空前的繁荣,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每年建筑新住宅6亿平方米,近年更快,高达近10亿平方米的规模,昔日阴暗潮湿的茅屋土房,都已逐步被砖瓦结构的新房所代替,在发达地区,楼房的比重急剧增加。
在城乡建设取得举世注目的成就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亟待协调解决的问题。
①协调城乡建设与居住环境的关系。居住环境是人们过稳定生活的基础,居住环境又是以大气、水的质量、安静程度、景致等环境为基础,是由住宅规模、设备、日照等住宅本身的水平和住宅密度、配置、公园、绿地、街道、供排水等街道环境,以及教育、医疗、交通等地区环境等构成的。
由于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长,提供新的居住场所就变得十分紧迫,其结果是造成市区内部居住过度拥挤,而有时在建造新的居住区时又造成郊区无止境的蔓延,吞没了周围的农村。
在大城市,居住条件相对较差。由于城市中心地皮紧张,建造高层建筑近年已成趋势,层数越来越多,虽对在解决房荒和节约用地上有一定作用,但居住环境却变坏了,不少高层公寓距地太高,没有绿化庭园,与大自然隔绝,且上下困难。
同时,在我国的广大农村,虽然新建了大量住宅,但仍有相当数量的农村住宅质量不高,房屋低矮窄小,通风采光差,加上乡村家庭饲养业的发展,畜禽圈任意安置,与住宅混杂。集镇内部各项建设也缺乏系统的规划,布局混乱,功能区分不明确,居住建筑与生产建筑混杂,旧街、巷道过于狭窄等。
②聚落扩展与占用耕地之间的协调。城市化使城市人口和城市用地规模剧增,城市面积以成倍以至成10倍、20倍的速度扩展,北京、合肥、郑州、武汉、包头、石家庄等大城市和在荒原上新建设的城市如石河子、金昌、渡口、大庆等,都是明显的例证,它是耕地减少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且城市建设占用的大多是旱涝保收的优质农田和高产的蔬菜园地。在乡村,由于工业、副业用房等生产性建筑用地的迅速扩展及居民住宅的不断翻新,使村庄与集镇的规模日益扩大,耕地面积也日渐减少。
必须指出,十分珍惜土地是我国的国策,在城乡建设过程中应注意节约用地,但是,也必须认识到,城市化是一个不依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历史进程,它是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表现,不能因为节约用地从而人为地限制城市发展。同时,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是百年大计,必须瞻前顾后,留有发展余地,规划和建设要能适合今后一段时间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③大、中、小城市和集镇间的协调发展。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究竟走何种道路和用何种方式来实现城市化,至今尚未有一个明确而一致的决策。政府官员和专家们的观点大致有两种。一种意见认为我国乡村人口众多,如果象其它发展中国家城市化那样大量涌入大城市,将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因而主张我国城市化的特点就是走发展小城镇的道路,认为这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为此,控制大城市,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成为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的政策。另一种意见认为,大城市在经济效益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生产和人口聚集是一种客观的科学规律,大城市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必然产物,生产的社会化、专业化和集聚效益是推动大城市发展的重要原因,客观上需要出现一个大城市的地方,城市就不会停留在小城市的规模上。事实上,建国以来的实践证明,大城市的发展是控制不住的。因而,要正确认识以上两种意见的合理部分,认真研究大中小城市和集镇的协调发展规律,使之互相结合、互相补充;正确处理好大城市、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发挥它们在我国城市化道路中各自的作用。
(3)制止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式经营,保持相对的生态平衡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进行生产和生活的条件和基础,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可以促成资源的良性循环,使可更新资源得到不断的再生、消耗和补充,甚至不断发展,从而使生产不断扩大和提高,使生产潜力具有相对的无限性。对非再生资源,也存在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的问题,如计划开采,回收伴生成份等。如果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式的经营开采,破坏了生态平衡,造成资源枯竭或衰退,将带来环境的恶化,造成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