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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唯物主义人地观的基本内容(2)

时间:2022-02-05 归属:人文地理概论
人地关系之所以能够具有可调控性,首先,作为社会的人能够在达到一定认识程度以后,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自身的活动,如控制人口增长,调整社会需求,改变生产结构等。其次,可以在一定限度内对地理坏境的演化过程进行人为调节,对环境进行改造、利用。因为地理环境是一开放物质系统,从系统科学观点看,地理环境是地球表层系统,它包括了非生物、生物和人三个部分之间互相关联、作用和制约。在地理环境中,人类与其环境之间形成强大的能量流和物质流。无论在岩石圈、大气圈,还是生物圈中,能量都具有单向流动的性质,即能量从环境输入,经系统转变后,又向环境输出。生物圈、大气圈、水圈和岩石圈中的物质流动具有循环的特征。人类圈的物质流动通过生产和消费,以及人体的新陈代谢活动,既有循环的部分,也有非循环的部分。我们应从地理环境整体演化规律,系统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作用规律,特别是人类活动和其它要素系统的相互影响出发,来认识地理环境,使各要素(主要是人类社会和自然)之间相互协调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3)人地关系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人地关系中,人与地既是一个无法分割的整体,又是互相矛盾的两个方面。

人文地理学所研究的具体对象,不管是一个特定地域内经济状况、社会文化现象或人口的分布,以至一个村镇、一所房屋、一条道路、一个旅游点、一条边界线等,都是由许多复杂要素组成的复杂现象,这种现象构成要素的复杂性是存在于事物的统一性之中的,它们因地区而异,并组成了我们研究区域的地理现象的现实。当我们研究一条具体的行政界线时,不能把这条界线分裂为历史、民族、地形、河流等各种形成要素来加以认识;研究农村房屋型式的地区差异时,也不能认为它的那一部分只和降水因素有关,而另一部分又只和地形、生活习惯有关。同样,研究人口和民族的分布,不能认为它们那些方面是分别和战争、历史、自然环境、生产力发展水平、政治等因素发生联系的。实际上,所有这些因素是在多种方式下相互联系着的,或者也可能是不联系的,我们首先应该把这个紧密联系构成的统一体作为一个地理整体来加以研究。

在人文地理学研究中,我们必须首先把研究的地理现象看作是一个整体,一个系统,一个多层次的或者立体结构的体系。在人地关系研究中必须注意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在研究现象中的综合,因为人文地理所研究的事物都是人类活动的成就,都代表着自然和人类活动各因素的综合。在组成地区特性的复合统一体中,自然和人是不能分割的,实际上,一部分研究要素主要受自然规律支配,而另一部分主要受人和社会发展规律所左右。萨乌式金在《经济地理学导论》里写道:“人类在任何时候也不能跳出自然环境,我们可以说这是人与自然的统一问题,但这种统一是对立面的统一。”他指出:地理学家应该科学地分析人对自然的作用,研究人们改变自然的后果,但在任何时候也不能忘记,这两者是紧密相关、不可分裂的。

在人文地理研究中,应该把人及其生存环境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早在1915年,赫勃生(A.J.Herbertson)在他的《区域环境传统和意识》一书中指出:“我们不可能将一个居住地区及其居民分别考虑而不从整体中减去一个主要部分。……将整体分别为人及其环境是一个凶杀的行为。……这样分割以后,活的整体不再是活的整体,而只是某些死的和不完整的。”

事实上,现在已很少不与人类联系在一起的自然界了,即使世代生活在南极的企鹅和北极苔原带的驯鹿,经科学测定,发现它们体内有难以降低而富集的农药滴滴涕等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人类在其周围的地理环境上刻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人类对自然的调节作用有多种形式。通过人类自己的活动把自然界作为有意识有目的的加以改造的对象。在人类实践活动所涉及的范围内,自然界就在不同程度上成为“人化的自然界”。所谓“人化自然”,就是指体现人的本质的自然对象或自然事物,或者是“按人的方式同自然、同人发生联系”的自然界。现在人类生存的自然地理环境,正是世世代代的人用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来的“人工自然环境”或“第二自然”。它的面貌已远非原始的纯自然环境,而且这个自然环境还在由人们继续创造和不断改变着。因此,处于整体中的人与地又处于对立和矛盾的状态。因为地理环境具有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发展规律。随着历史的前进和科技的发展,人类认识、利用和改造地理环境与控制自身能力的不断增强,人地系统中人与地的相互关系逐渐产生变化,由原始社会时环境对人绝对的控制与被控制关系,变为人对地的改造、控制和索取的关系。

人类对自然的全方位干预已经引起并必然在“人—自然”相互关系中诱发出新问题。人是大自然的主体,但主体绝非“主人”、“主宰”,大自然作为一种客观存在,而不是作为人的奴仆而存在。人的主体只表明了一种人和自然的关系以及人的重要,并不说明人类具有主宰自然、支配自然的特殊能力。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说:“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西亚以及其他各地居民,为了想得到耕地把森林都砍光了,但是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因此成为荒芜不毛之地。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失去了积聚和贮存水分的中心。”恩格斯的话告诉我们,人类曾经在自然环境条件优越的地区创造了光辉灿烂的古代文明。可是人类在对自然环境的开发利用中,毁坏了天然的生态系统,同时也使古文明在那些地区消失。

发生在西亚美索不达米亚地区的人类最早的文明——巴比伦文明,距今大约有6000—7000年的历史。那时人就懂得引水灌溉,在沙漠地区栽种农作物。可是,灌溉的结果是使地下水位抬升,距离地表很近的地下水通过土壤的毛细管而上升,被干燥的空气和上面的土壤吸收,当其到达地表并蒸发时,地面就形成了薄薄的一层盐土,造成了土壤盐渍化。所以,千百年来,人类对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开发、管理和灌溉,并没有使这块沃土一直保持下去,反而使许多地区成为满是盐土、产量极低甚至完全不能经营农业的穷乡僻壤。巴比伦文明由人类在这儿创造,最终又是由于人类使它在此消失。

在历史的进程中,人类不断为改善自己的生存环境而努力,以适应每一时代不同社会经济状况下人们的要求,但这要以正确认识和掌握人文现象及其周围环境为前提。人类对自然界的全部统治在于能认识自然规律,并能利用它来为自己谋利益。当然,当人们按照自己需要的方式去改变和建设更为美好和舒适的人文环境时,人与地、社会和自然间会产生矛盾,人们为此而去改造自然,改善环境,消除旧有的矛盾,但新的矛盾也会同时产生,这种不断的“改善”、“消除”和“产生”,正是人地关系积极的一面。

(4)人地关系是一种多链相互作用的因果关系从人文地理学研究的角度来看,人地关系是一种因果关系,尽管它不能用一种简单的因果概念来表达,但是人们在地理观察研究中,发现要解释的现象总是和其它某些现象一起出现,自然就会得出这两种现象存在着相互依赖的因果关系的结论。现象的因果联系具有普遍的性质。人对各种现象的因果联系的认识,其精确程度各不相同。有些现象的原因我们直到现在还不知道,但它们在客观上是存在的。在解决我们关于因果性的知识的来源问题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态度是不一样的。唯物主义承认现象的客观的、不以意志和意识转移的因果联系,承认因果性在人脑中的或多或少真实的反映。唯心主义者或者否认现实世界中一切现象的因果制约性,或者不从客观世界,而从意识、理性中推演出因果性,从而把思维和自然界割裂开来。

长期以来,围绕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与地理环境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的问题,曾经产生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人与地互为因果,人地关系是一种因果联系;相反,另一种观点认为,人类社会与地理环境各按自身的完全不同的规律发展,它们之间不存在因果联系。

人地关系不是直接的简单的一个原因对应一个结果的因果关系,人地关系通过复杂的因果链相互联系。早在本世纪20年代,法国学派就提出要研究人类与地理环境的相互关系,认为人文地理研究人地相关,就在于探究和解释其相互的因果关系,地面上自然现象和人文现象并非各自孤立,实际上存在着相互关系,人之于地,地之于人,相互影响,相互依据。而且并非一个原因只有一个结果,一个原因可以有多种结果,一个结果也可以由多种原因引起,原因和结果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在某种场合原因可以变成结果,在另一种场合结果又可以变为原因,或者这一过程的结果又变成另一现象的原因。人与地可以互为因果,但其中可能经过其它许多环节,有时并非直接作用,而是间接作用。我们从开垦草原、砍伐森林来种植农作物这一例子即可看出,开垦使耕地增加、粮食增产,但是改变了环境,引起了水土流失和沙漠化,农作物单产急剧降低,环境又迫使人类撩荒和离开这片土地。因此,地理学者应该科学地分析自然环境对生产的影响,也应科学地分析人对自然的作用,研究人类改变自然的后果。但在任何时候也不能忘记,这两者是紧密相关、不可分裂的。地理环境并不是人类历史消极的、冷漠的旁观者。自然史与社会史紧密关联,并且相互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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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基本内容 辩证唯物主义 人地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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