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地关系理论的主要流派地理学虽然从一开始研究人地关系就强调人地统一,带有追求人地协调的愿望,但是对人地关系的认识却走过曲折的道路,产生过许多不同的学派。在理论上,分别出现了地理环境决定论、人地相关论(或然论、可能论)、适应论、人类生态理论、文化景观论、生产关系决定论、唯意志论、人地协调论等。它们都企图解释人与自然环境之间应该存在何种正确关系的问题。其实这些名称都是别人为了研究方便起见,而人为地给予的概括称呼,它们只是人们对于人类生活与地理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认识过程,对于地理环境的客观作用和人类主观能动作用的估价的差异,它既反映了人类对客观存在的发展规律的认识过程,也反映了思维认识的发展规律。
17世纪产业革命和科技革命以来,在研究方法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1859年达尔文发表了《物种起源》一书,进化论的概念是如此具有吸引力,以致生物学以外的许多学科都通过类推法而加以应用。生物进化通过自然选择以适应环境的理论成为当时科学思想的基调,人们试图按生物原则去估价并综合人地关系,特别是当用来解释不同社会集团的生存是由于他们适应环境条件的能力时,就逐渐形成了人地关系理论中的地理环境决定论。然而,人们不久就发现环境决定论不能确切地解释人地关系中的种种现实,不能把人说成是环境的产物,人类在自然力的制约面前,与生物不一样。于是,在拉采尔的环境决定论的基础上,法国的白兰士形成了他的或然论观点,这一观点反映了本世纪20年代对人地关系的认识。尔后,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集团,在不同的时期,受不同哲学思想支配,在拉采尔、白兰士等人的人地关系认识论的基础上,企图对此进行补充、完善和深化,提出了各人对人地关系的种种理论和观点。到了70年代,人地协调论才终于被人们所确认。可见,人地关系理论是一种思维认识,是随时代不断发展变化的,是不断完善前进的一种认识论。
人地关系研究的各种流派,实质上可以归纳为三类:①强调自然环境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作用,以地理环境决定论为代表;②强调人定胜天、忽视或贬低地理环境的作用,如生产关系决定论、唯意志论等;③强调人类社会与地理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重视人地关系的适应与协调,如或然论、适应论、生态论、人地协调论等。
(2)地理环境决定论地理环境决定论认为地理环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原因,是世界上各种人文现象的决定因素,一切社会现象都受自然规律的制约,都是自然环境的必然结果。
18世纪法国著名的思想家孟德斯鸠(Montesquieu, 1689—1755)在他的《论法的精神》(1748)一书中,强调了地区特征,特别是气候对制定法律的影响,提出了气候决定人生的观点。认为人类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各民族的政治制度、社会制度,首先是由气候的特殊性所决定的。他说:“气候的王国才是一切王国的第一位。……异常炎热的气候有损于人的力量和勇气,居住在炎热天气下的民族秉性懦怯,必然引导他们沦落到奴隶的地位。而寒冷的气候则赋予人们的精神和肉体以某种力量,这种力量和勇气使他们能够从事持续的、艰难的、伟大的和勇敢的行动,使他们保持住自由的状态。”“寒冷的空气把我们身体外部纤维的末端紧缩起来;这会增加纤维末端的能力,并有利于血液从这些末端回归心脏。寒冷的空气还会缩短纤维的长度,因而更增加它们的力量。相反,炎热的空气使纤维的末端松弛,使它们伸长,因而减少了它们的力量和弹力。”“不同气候的不同需要产生了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生活方式产生了不同种类的法律。”孟德斯鸠虽不是彻底的地理环境决定论者,但他的某些论点过于绝对化,启示了必然论人地观的产生。这种人地观对后人带来一些不良的影响,甚至对以后地缘政治学的出现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在神学把法律和政制当作是上帝的恩赐的时代,孟德斯鸠用气候等自然因素来解释宗教、法律、风俗、礼仪、民族精神的地区差异,这是对反动神学的挑战,他首次从客观存在的物质因素去探求人的性格和政制之所以存在差异的缘由,具有进步的意义,标志着人类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开始摆脱神学束缚,向科学化迈出了步伐。
受时代和当时科学技术知识的局限,用自然环境来解释人生事实逐渐成为一种思潮。1881年英国历史学者H·T·巴克尔(Henry Thomas Buckle, 1821—1862)在他的《英国文明的历史》(1857)一书中,专门论述了自然法则对社会组织和个人气质的影响,并把个人和民族特征归之于自然条件的效果。他说:“高大的山脉和广阔的平原(如印度)使人产生一种过度的幻想和迷信。”“当自然形态较小而变化较多(如在希腊)时,就使人早期发展了理智。”他又说:“生活在极北纬度的人民从来不曾有过温带地区居民那样卓著的稳定的事业。”他还进一步论证气候不仅刺激人或使人衰弱,也对人的工作与能力的坚定性产生影响。他扩大了地理因素的范围,把地理因素归纳为气候、植被、土壤和一般自然面貌四类,认为它们对人类劳动的性质、思想和性格的形成、宗教的产生和存在、民族富裕程度等可以起决定作用。甚至连社会财富的分配也似乎要“服从特殊的自然法则”。法国的勒普莱及某继承者从地理环境限制了工作种类的观点出发,认为自然环境决定社会组织和活动。俄国的地理环境决定论者以培尔、史恰波尔、密奇尼科夫、克琉彻夫斯基、梭洛维也夫等人为代表。他们发展了西欧的决定论思想,把水作为“历史的真正动力。”
弗里德里希·拉采尔(Friedrich Ratzel, 1844—1904)是19世纪下半叶德国著名的人文地理学家。1855年毕业于海德堡的大学。他广涉动物学、地质学和比较解剖学。参加过普法战争,当过记者,1886年接替F.Von.李希霍芬,任莱比锡大学地理教授,直到逝世。拉采尔被公认为地理环境决定论的倡导者,他深受达尔文进化论的影响,在1882年发表的《人类地理学》第一卷中,探索了各种自然因素对历史发展的影响。该书又名《地理对历史影响的基础》,这一书名本身说明了作者的观点。1891年他又发表了该书的第二卷,主要论述了人类的分布与迁移,他把位置、空间和界限作为支配人类分布与迁移的三组地理要素。他把人说成是地理环境的产物,认为人和生物一样,他的活动、发展和分布受环境的严格限制,环境“以盲目的残酷性统治着人类的命运,一个民族应该居住在命运所赋予的土地上,他们服从法则,必将死于这块土地”。他认为只有注意地理环境这一人生活动的真正基础,才能真正了解和平的经济生活,才能了解战争。拉采尔把地理环境对人类的影响归结为4个方面:①直接的生理影响;②心理的影响;③对于人类社会组织和经济发达的影响;④支配人类的迁徙及其最后分布的影响。拉采尔的思想在德国有很多继承人,如魏格纳(H.Wagner)、赫特纳、施吕特尔(O.Schlüter)、弗里德里赫(E.Friedrich)等。他们使拉采尔的观点在德国广为流传,并迅速为英美等许多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学者所接受。
拉采尔虽然系统地提出了地理环境决定人类活动的思想,但是他也曾强调了人类意志的不可估量的效力和人的无限制造能力,他的功绩还在于把人的因素重新纳入地理学。他之所以被后人说成是环境决定论的祸首,其实是他的美国学生森普尔女士(E.C.Semple,1863—1932)和她的弟子亨丁顿(Ellsworth Huntinton, 1876—1947)等对他过分热心渲染所致。森普尔在她的《地理环境的影响》(1911)和《北美历史及其地理条件》(1913)两本著作中详细阐述了这些观点。森普尔强调“人是地表的产物”,“一种生存竞争就是一种空间的竞争”。世界上的人文现象,一切都是环境事先安排好的,其中尤其土壤占统治地位。“土壤侵入到人体的骨髓和组织之中,侵入到人的身心之内。”亨丁顿在他的《气候与文明》(1915)一书中,特别强调气候对人类文明的决定性作用。他提出了人类文化只能在具有刺激性气候的地区才能有所发展的说法,并认为热带气候单调因而居民生活贫困。1920年在他所著《人文地理学原理》一书中,按人类活动来描述世界地理,其中塞进了不少决定论观点,受到了H·H·巴罗斯的强烈批评,认为c·森普尔和E·亨丁顿片面甚至曲解了F·拉采尔的观点。
地理环境决定论的思想还流传到世界其他许多国家。例如在1923年,莫斯科大学地理系主任A·克鲁伯在一本教科书里还写道:“象地球上所有生物一样,人也受制于自然力,这些自然力以它们的不可抗拒的必然性,决定了居住条件和人的生活方式。”
如何正确评价地理环境决定论,这是一个争议颇多的论题。无庸置疑,地理环境对人类活动确实有极其巨大的影响。例如我国人口分布东密西疏的这一事实,最为关键的原因是受到自然环境的制约和影响。世界各地人民的生产、生活、居住,都与其特定的自然环境有关联。A·赫特纳曾在《欧洲俄罗斯人生地理研究》(1905)一书中论及,在欧洲俄罗斯的广大平原上,自然带南北相继更迭,房屋形式也有规律地跟着变化。这些客观地反映自然环境与人类社会活动之间内在联系的科学论断,显然不能被认为是地理环境决定论。事实上,有许多人生现象,地理环境确实可以被认为是起决定作用的。如恶劣的自然环境和灾害性天气对于农业生产等。但认为人类生活完全受自然环境决定,完全受制于自然力,这种思想早已被认为是不科学的。环境决定论会影响人类去争取建立自己美好家园的决心,使人们不再去改造周围的环境,陷于听天由命的境地,从而走上地理宿命论的道路,甚至掩盖了人地关系的实质性矛盾。地理环境决定论的立论是错误的,必然论在因果观上忽视了随机变化,没有概率论的思想,它认为一个原因只有一个必然的结果,而且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二者是不能转化的。这种人地观早已为人们所抛弃。
(3)二元论在人地关系研究中,还存在着否定或贬低人类社会和地理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的观点。二元论反对地理学中的人文研究,反对探究自然环境与人类历史因果关系的这一研究方向。而这一方向正是科学地理学的开创者洪堡和李特尔所开创和坚持的。但是在这两位先驱逝世后,以德国O·佩舍尔(Oscar Peche1, 1826—1875)为代表的一些人反对地理学的一元论,认为地理学只是对地球表面形态的研究,也就是仅只研究自然环境,而人类活动不在其研究范畴之内,从而出现了地理学上的二元论。
在19世纪,二元论在地理学中占统治地位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在本世纪,在前苏联却曾长期出现二元论的倾向,这一倾向传播到受苏联影响的有关国家,包括中国在内。苏联在本世纪30年代以来,曾在批判地理环境决定论错误的同时,也摒弃了人文地理学的研究,把人地关系研究与地理环境决定论混同起来,在人文地理学中仅保留了生产配置即经济地理学的研究。当时认为,经济地理学是一门经济科学,它受社会经济规律所制约,与受制约于物质世界自然规律的自然地理学是截然不同的。因而,自然地理学应与经济地理学彻底分开,从而产生了二元论的倾向。在主张这种论点的苏联学者看来,人类社会活动及其环境是只能分开来研究的,它们不存在什么有机的联系,在这种观点支配下,人地关系的研究不再被强调。当然,在前苏联也有许多著名的地理学家仍然重视区域研究中的人地关系,重视经济地理与自然地理的联系,但这种观点的争论在前苏联并未能取得一致。到1960年,B·A·阿努钦冲破重重阻力,写出了《地理学的理论问题》一书,强烈批判了这种自然与经济间的分裂作法,驳斥了非人文的自然地理学,也驳斥了非自然的经济地理学,阿努钦确切地引入了“非决定论”这一名词来表达二元论的人地观。他把地理界否定人类社会与地理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把自然和经济分割的人称为非决定论者。阿努钦的论文使前苏联地理学重新回到了统一的传统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