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森林的传统概念是:“独木不能成林”,“双木为林”,“森林”二字就是由多“木”组成的。这样的解释,只能说明森林的外表形象,而不能说明森林的本质。从本质来说,森林的概念应该是:以乔木为主体,包括下木、草被、动物、菌类等在内的生物群体,与非生物界的地质、地貌、土壤、气象、水文等因素构成一体的自然综合体。
森林的生长发育,离不开环境条件,即阳光、温度、土壤、水分、空气;不同类型的森林,都是由不同的地质、地貌、土壤、气象、水文等因素决定的。在森林生物群体中,乔木是最引人注目的部分,与乔木共同生活的还有多种灌木、藤本植物、草本植物、羊齿植物、苔藓植物和菌类等,以及多种昆虫、哺乳动物、飞禽、爬行动物和两栖动物。这些生物之间,结成互相依赖、彼此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在这个生物群体中,树木和其他所有绿色植物,是唯一能够把光能转化为化学能的生产者。绿叶是了不起的食物制造厂。它通过光合作用,利用光能和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土壤中的水分及无机元素,制造糖类和淀粉,以供养自己生长发育的需要。动物在这个生物群体中所处的地位则是消费者,它们一部分以植物为食料,一部分捕食以植物为食料的动物。因此,这两种不同食性的动物,都不能离开植物而单独生存。细菌、真菌和一些小动物是分解者,它们能使植物的枯枝落叶、动物的残体和排泄物腐烂分解,变为无机物质,再还原给绿色植物吸收利用。
在森林里,通过生产者、消费者和分解者的“工作”,使有生命的生物群体与无生命的环境之间,各种生物种群之间紧密联系起来,结成不可分割的整体,构成循环不息的能量转化和物质交换的独立系统。这就是森林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在不受外界的严重干扰和破坏的情况下,能够稳定地保持着较高的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