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一带的侗族,每年农历谷雨节的前两天要过一个“土王节”。届时各寨的青年男女要结伴来到离寨不远的土王坡上,举行各种活动,实际上是一个年轻人的欢乐节日。除了对歌、斗鸡、赛臂力、比试鸟枪外,还有具有传统特点的吃茶苞活动,即男青年用藤枝将茶苞串成圈,然后趁姑娘不注意之际,套住其脖子,或者干脆将其扔进女青年的背篓里,并将未脱壳的茶苞塞进她们的嘴里,强迫其吞下又苦又涩的茶苞,以此对姑娘爱情的忠贞与否进行考验。传说古代有18对侗族男女青年,因不甘屈服于封建礼教,争取婚姻自由,而于谷雨前自YI身亡。为了缅怀这18对殉情的情侣,人们每年的这一天都要聚集一起吃茶苞以示纪念。逐渐演变为侗族青年男女进行社交和娱乐活动的固定的节日。
湖北省边境鹤峰、恩施、建始、宣恩等地的土家族,还分别因地而异的在农历五月初三、七月十二或八月十五过一年一度的女儿会。这一天前来赶墟场的姑娘们,打扮得特别漂亮。她们穿上传统的民族服饰,有的购置日用品,有的出售土特产等等。而青年男女往往借此机会结识初交或约会情人。有的人家还在这时相亲定情,形成了一个热闹、喜庆、充满情意的节日。
贵州省的仡佬族则在正月十五日起过三天“赞姑”节(意为“跳姑娘”)。青年们除了歌舞以外,还进行赛马及唱歌比赛等活动。
云南省普米族每年农历二月初八要过一个“日往笾”,意即娃娃节。传说在古代,普米山村气候寒冷,雨水频繁,很多人都患有风湿病,手足骨节等处疼痛不已。后来有一个叫阿根的孩子,带着弟妹们在老君山砍柴,被一猛虎拦住归路,阿根毫不畏惧,以拳击虎,将虎击倒在地。接着,阿根与弟妹们一起,蜂拥而上,拳打脚踢,使虎毙命。他们高兴地抬虎回村。将虎肉虎骨分给村内各家,大家吃虎肉,喝虎骨汤后,风湿全部痊愈。人们为了纪念阿根兄妹,把他们打虎的日子二月初八定为“日往笾”。届时,村里的男女小孩都身背小巧玲珑的背篓,内装煮熟的猪蹄、鸡蛋、糯米饭来到山上,唱歌、游戏、野餐,度过一个愉快的日子,尽兴而归。这一天遂成为孩子们的节日。
云南省富宁县一带的壮族,每年农历一至四月间,要过“陇端节”,即赶风流街。陇端为壮语,“陇”为下之意,“端”为平坦宽阔的地方,“陇端”即到宽阔平坦的地方去的意思。节日里,要举行歌舞、杂耍、演壮剧活动,习惯白天演武剧,晚间演文戏。青年男女则聚集唱歌,夜以继日。但白天在野外唱,晚间一定要回到村内,女在屋内,男在屋外,隔墙对歌。如果双方有意,可以互赠信物。姑娘收到的大都是丝线、首饰、花毛巾和糕点等;而回赠给男青年的则是自己手制的布鞋,五色糯米饭和粽粑等等。
有的青年人的节日,已由一个民族拓展到附近几个民族一起参加,成为民族间未婚青年的盛会。如地处湘、桂、黔三省交界处的大雾梁,接近通道县的侗族地区。原来按侗家的习俗,每年初的六个戊日,即戊子、戊寅、戊辰、戊午、戊申、戊戍都不下田动土,因此是青年男女上山对歌的大好时机。六个戊日中,又以戊寅日到大雾梁欢歌最为隆重,因此大雾梁又作大戊梁。据说其起源是有一个侗家青年门龙,出身贫寒,但与财主女儿肖女相爱,二人常到大雾梁对歌,被财主发现,常去干涉,想把二人拆散。在此情况下,这对情侣被迫私奔,但在途中却不幸遭山洪遇难,化成为两块依偎在一起的岩峰。而他们遇难之时正好为戊寅日,因此侗族青年每年的此日都去大雾梁对唱,歌颂坚贞的爱情,后来逐渐变为在立夏前18天为“大戊梁歌会”的节日。附近侗、苗、瑶、壮、汉各族未婚青年男女都来参加,以歌代言,对歌传情,到处歌声回荡,直到傍晚才依依不舍地道别。如若双方有意,还可带回村寨、行歌坐夜,畅抒恋情。在上山时,人们还要采摘野花,投入河中,以示对门龙、肖女的悼念。有的青年小伙还可将采摘的鲜花乘机插在自己中意的姑娘的发髻上。如果姑娘假装不知,便说明对该男青年也有好感,建立了进一步谈情的基础。这种举动,俗称“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