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级政治中心城市包括首都、省会、市、县城,以及县城以下的主要的集镇中心。除首都具有强大的全国性政治、文化中心意义外,其他各级政治中心一般多具有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特点。
(2)以某种经济职能为主的城市包括工业、交通、风景旅游及其他单一性和综合性的经济职能城市及经济特区城市。其中,“工业城市”分为“多工业部门城市”、“单一性工业部门城市”、“矿业城市”。“交通性城市”又可分为“铁路枢纽城市”、“港口城市”和“水陆交通枢纽城市”。
(3)其他特殊职能的城市主要包括“革命纪念地”、“休养、疗养地”和“边防重镇”等。
2.定量的分类
鉴于城市的职能往往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定性描述常不能准确地分出城市的主导职能,并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不少学者运用一些定量化手段,用统计资料来确定城市的主导职能,然后按职能专门化的相似程度,把相同或相似的城市分为一类。
哈里斯(C·D·Harris)的美国城市职能分类法,尽管不是最早,但是最著名的用精确的统计资料进行的城市地理分类。他对1930年美国1万人以上的605个城市的统计资料进行分析,将城市最主要的活动归为9大类。在具体的城市划分中,将其每一种职能部门的从业人口占9大部门就业人口总数的百分比,与全国605个城市同一职能部门的从业人口数占9大部门就业人口总数的百分比进行比较,确定出一个主导职能部门。最后,他把美国城市分为:加工工业城市、制造业城市、零售商业城市、综合性城市、批发商业城市、交通城市、矿业城市、大学城市、游乐休养城市、行政城市等10类。哈里斯的分类体系优点是利用多指标,有定量标准,便于操作,但缺点是不同类型城市划分的临界值是由主观判断得出的,缺乏客观依据。
纳尔逊(H·J·Nelson)采用1950年美国897个万人以上的城市人口调查的劳动力职业统计资料,把就业部门划分为9种类型,通过计算897个城市每个就业部门的劳动力占全部9大部门劳动力总数的百分比的平均值和标准差,并计算出每个城市就业部门劳动力所占的百分比,以统计方法来客观地衡量每个城市每种职业所占比例与所有城市每种职业平均所占比例的差异(标准差),按照统一标准作为城镇分类的依据,从而把城市分为9类:制造业、零售业、专业服务、运输业、私人服务、公共行政、批发业、金融业、矿业。
50年代末期以来,城市职能分类的计量方法更加复杂化,计算机的广泛应用,使多变量分析有了强有力的技术手段。美国、英国、加拿大的城市地理工作者大量采用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开展城市职能分类工作。这些分类的共同特点是综合考虑城市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因素,把多个变量进行主成分分析、聚类分析等,找出一些对城市分类有显著作用的主要因子,根据主导因子进行城市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