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盲目堵河,更无防洪、泄洪的骨干工程。太湖流域原水利条件优越,江河湖海互相连通,洪排旱引。后因不合理围堵,使湖东众多出水口门先后被封堵,原规划人工开挖的太浦河、红旗塘、望虞河等排洪河道,久久不能竣工。有闸而河不通,使这些骨干排洪河道不能发挥作用,洪水无法迅速外排,积涝成灾。1991年洪水中,6月中下旬12天入湖水量达20×108m3,而同期太湖泄洪水量仅3.1×108m3,比1954年泄洪能力减少30—40%,由此太湖水位猛涨0.83m。为避免太湖大堤溃溢,6月26日开启太浦闸,7月5日打开红旗塘和钱盛荡坝,加大太浦河行洪能力;7月10日,当太湖水位达4.78m时,又打开望虞河沙墩坝,分泄太湖洪水入长江,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洪涝灾害损失。
③城乡防洪能力低,经济损失巨大。太湖流域内40%的面积低于江河洪水位,大部分城镇均处于水网包围之中,无完整的高标准防洪体系;再加城镇过量取用地下水,地面沉降严重,致使流经城镇的运河成了“悬河”,太湖成了“悬湖”,加重了洪水威胁。
长江三角洲地势低平,外临东海,易受风暴潮袭击。内有众多河湖,易涝成灾。由于经济发达,人口稠密,一遇灾害,损失巨大。为此在水资源利用、防洪除涝及水源保护上,必须采取整体防治对策:
a整体治水 长江三角洲在行政上分属苏、浙、沪二省一市,但江河湖海“水网”却是互相连通的。因此,在兴利除害的治水工作上应淡化行政概念,强化整体的区域思想,统一规划,统一治理。局部最优的治水方案,对全局来说可能不是最优的,甚至是最劣的。1991年夏抗洪中,被迫炸坝、强制分洪就是地区各自为政开发治理的后果。
b综合治水 长江三角洲水利方面问题较多,主要有当地水资源不足,水污染严重,外洪内涝加剧及地面沉降等,水利建设上除害应与兴利结合,减少不合理围圩堵河,确保必要的洪水调蓄能力,疏浚和拓宽骨干性排洪河道,防外洪(江海)与除内涝结合。1991年夏的太湖洪水,实则只是长江三角洲的内涝,并没有同时发生江海的外洪,因此,可以通过增加入江和入海河道的泄洪能力等措施,使灾情降低。如果长江洪水,近海风暴潮和太湖流域洪水同时遭遇,则其灾情将会更加严重。
c利用与保护结合 长江三角洲地表水资源的人均亩均值很低,污染也很严重;城镇地下水过量开采,地面严重沉降,并有向乡镇延伸趋势。应控制污染和加强保护,特别是要加强作为主要供水水源的长江河口段和黄浦江上游的水质保护,适当增加引江供水量;提高城市用水的重复利用率,提倡一水多用,目前常州和苏州等城市用水的重复利用率仅17.8%和28.1%,就是上海也只是64%,均低于北方城市70—80%的重复利用率,有很大的节水潜力。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地面沉降。
d加强城镇防洪能力 长江三角洲很多城镇不是滨江临海,就是滨河临湖,过去城镇规划建设中,只注重供水工程规划和建设,不重视防洪工程规划建设,产业布局不适应水环境的变化,防洪能力很低,一遇洪涝灾害,经济损失巨大。1991年夏太湖洪水中,城镇和乡镇企业的经济损失,在总的灾害损失中所占比重很大。所以要制定城镇防洪规划,提高防洪标准,建立完整的防洪体系,而且城镇防洪要同区域防洪结合,确保防洪效益。特别是滨江临海的我国第一大城市上海,是外洪内涝的群聚区,城市防洪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