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已经指出,此书是马正林先生在高等学校执教二十多年的成果,所以在我看来,它完全适宜于作为一种高等学校教材。作为一部教材,此书是令人满意的,因为它至少具有完整、严密、创新三个特点。当然,这也是作为一部优秀教材所不可或缺的条件。
首先,教材不同于专题研究,教材必须为学生提供这门学科的完整和系统的知识。前面已经指出,通论性的《中国城市历史地理》的出版,标志着这门学科的成熟。所谓学科的成熟,主要指的是这门学科,从理论到方法,从抽象的逻辑思维到具体的资料内容,都已经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这也就是为这门学科编著教材的基本条件。否则,凑合若干专题研究的材料,那就只能称为“讲座”。现在,我所看到的这部教材,从绪论开始,内容包括十章。在论证了学科研究的对象任务以后,分别讨论了中国城市的起源、城址选择、城墙、类型、形状、规模、平面布局、水源、园林、规划。作为城市历史地理的教学和研究,这些章节,已经具备了学科的基本内容,可以为学生提供这门学科完整而系统的知识。以第七章《中国城市的平面布局》为例,作为《中国城市历史地理》这门学科,这是学生必须掌握的最具体和最基本的知识。教材把这一章分成著名都城和著名地方城市两类加以论述。前者包括13个小节,论述了不同时代的7处著名都城;后都分成37个小节,论述了不同时代的16处著名地方城市。学生学习了这二十多处历史城市及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和变迁,则中国历史上的最主要的著名城市已经基本包罗无遗。这样的教材,如能使用得当,学生所获得的知识,不仅是完整而系统的,而且是扎实和巩固的。
作为教材,另外一个重要的条件是科学上的严密性。因为教材的作用,不仅是为了提供学生以完整和系统的知识,并且还应引导学生日后在城市历史地理方面的继续深造,让他们懂得在这门学科中做学问的方法,所以教材在科学上的严密性,对于学生来说,实在至关重要。而此书在这方面也是值得赞许的。例子很多,不妨从卷首的《绪论》中举出一个。因为这部教材的内容集中于研究中国的历史城市,而城市是一种特殊的地理实体,正如我为张步天先生所著《中国历史地理》(湖南大学出版社,1987年出版)所写的《序言》中引述的、我于1983年在日本关西大学的一次公开演讲中的话:“除了地理以外,以区域为基础而进行研究的学科又如此之多,在一个区域里,各种学科的研究成果,比二三十年前不知增加了多少倍。”城市也是一个区域,而且是一个人文景观特别复杂的区域。研究城市的学科及其成果,真是汗牛充栋。为此,教材必须严格区别城市历史地理研究和其他城市历史研究的不同,让学生在日后的研究工作中,不至于面对浩瀚的城市历史资料而手足无措。现在,教材在《城市历史地理的研究对象》中,一开始就指出:“历史学所研究的城市与城市历史地理学是有严格区别的。前者着重于城市兴起、发展、演变的历史过程,后者则着眼于城市兴起、发展、演变的地理空间,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能混为一谈。”接着,教材在详细阐述了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军事史等所研究的城市内容后,专门论述了城市历史地理学研究的城市,指出:“城市历史地理学既然是历史地理学的一个分支,它所研究的城市就只能是地理实体。也只有这样,才能与其他学科研究的城市区分开来。”
上面所举的这个例子,是城市历史地理学的开宗明义,是必须让学生彻底了解的问题。编著者在这方面的确下了极大的功夫,而教材在科学上的严密性也就充分地体现。
最后,教材不同于专题研究,而且也受编著出版时间的限制。在一门学科中,有的专著对其中某一问题研究得特别精深,另外,学者们每年每月都有新的研究成果发表。但教材属于通论性的著作,在学科领域中,它有面面俱到的任务,并不是一本论文集,不可能用大量的篇幅论述某一专题。同时,教材的更新也显然跟不上学术界随时发表的成果。不过,由于教材供教师在课堂讲授之用,所有上述缺陷,都可以通过讲授加以弥补,每一门课程都是如此,毋需赘述。但是有一个问题必须着重说明,我把马先生的《中国城市历史地理》视作一部教材,绝未忽视他在这方面的创新。尽管作为一部教材,此书以后需要不断更新,但应该说,从现状来看,这是一部有创新意义的教材。这中间的不少创新内容,对我来说,也受到很大的启发,不妨也举个例子。
历史城市的研究者,不论是研究城市史、城市地理或其他方面,长期来都面临着一个难题,即什么是历史城市?所谓城市,其本身不过是一种聚落,这种聚落能冠以城市之称,现代各国都有明确的指标,而这种指标基本上都是计量的。譬如人口指标是目前世界各国所通行的城市的指标之一。大城市、中城市、小城市,都有人口的计量数值。但对于历史城市,要获得各种计量数据,实在十分困难。施坚雅通过大量资料的分析计算,也无非得出了8世纪的长安(今西安)人口达100万,北宋的东京(今开封)在其最后年代人口为85万,南宋的临安(今杭州)在其最后年代人口为120万(《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第一编《导言》)。中国历史悠久,城市众多,要把每一个时代、每一个城市的人口计算出来,这实在是不可能的。其实,这不仅是中国,世界各国都有同样的困难。在拙编《中国历史名城》(中国青年出版社,1987年出版)一书的《序言》中,曾经引用日本学者狩野千秋综合西欧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的意见,把古代城市形成的条件归纳为七个方面:即一,最原始的国家组织与王权的确立;二、稠密的人口;三、社会阶级的分化与职业的专业化;四、巨大的纪念性建筑物的建造;五、文字、金属器的发明与科学技术的发达;六、由于剩余物质的生产而出现了有余暇从事知识性的活动;七、商业与贸易组织的发达。这七条,其实都是定性指述,完全没有计量价值。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的历史城市研究者,常常采用一种不得已的历史城市标准,即凡是历史上曾经作为县一级政府驻地的聚落,就作为历史城市。我曾经在拙作《聚落、集镇、城市、古都》(《河洛史志》1994年第3期)一文中,无可奈何地抱怨这种标准,我说:
一般而论,这种标准或许可以作为权宜措施,但其实存在不小的偏差。例如,40年代初期,我曾到江西省东部的一些地方居位过,在那里,浙赣铁路线上有一个很小的县份横峰县。当地民谚说:‘小小横峰县,两家豆腐店,堂上打屁股,四门都听见’。这个民谚显然是从明、清流传下来的(横峰原名兴安,明代始建县)。像横峰这样一个弹丸小邑可以称为历史城市,而附近存在着全国四大镇的景德镇和江西四大镇的河口镇,却因没有一个县政府而只能称为历史集镇,这当然是很不合理的。其实,像横峰这样的例子在全国并不罕见,清佟世恩所撰的《鲊话》一书中所描述的清广东恩平县的情况就更为突出,此县:城甚小,周围只有六百四十步,仅有两个城门,城内除县衙和学宫两座砖木建筑外,其余悉是草舍。就是因为有了一栋县衙,恩平就算一个历史城市。这就是这种行政标准所存在的明显缺陷。不过,在统计资料十分缺乏的古代,要在数量庞大的县邑之中区别哪些是历史城市,哪些不是历史城市,现在看来,这是很难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