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量化法
量化法是目前日益为人们所重视的评价方法之一。采用此种方法首先要确定评价因素,评价因素越全面,越能反映出教学的实际状况。常见的量化法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评语定量法
采用这种方法首先要确定评价教学质量的若干评语要求,然后对照教师的教学情况按评语标准逐项打分。若很好打5分,好打4分,一般打3分,较差打2分,差打1分。计算公式如下:
F(教学质量)=F1 F2 F3 …F10由此可以得出总分,满分为50分。规定45分以上为优,44—40分为良,39—30为中,29—25为较差,24分以下为差。
2、加权定量评定法
采用这种方式的主要特点是要给每一项评价因素或评议指标加权。例如,前面所述的评价教学质量的七项标准,可以给每项指标加权。
评价标准 评价分数 加权系数
A教学目的 a1 (0.10)b1
B教学内容 a2 (0.25)b2
C教学方法 a3 (0.10)b3
D教学语言 a4 (0.10)b4
E教学用具 a5 (0.05)b5
F教学态度 a6 (0.10)b6
G教学效果 a7 (0.30)b7
3、定量综合法
采用这种方式,是将所有的评价因素看成是一种集合,而每项评价指标则可看作是该集合中的一个元素。由于用经典数学方法要对一个多元素的复杂问题作出综合评价是困难的,而模糊数学则可以在精确的经典数学与充满弥漫性的、非定量化的现实世界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使评价方式定量化。
例如,设两个有限论域U={u1,u2,…un},V={v1,v2,…vn}其中U代表综合评定的因素所组成的集合,V代表评语所组成的集合。Ui(i=1,2,…m)的评价为(ai1,ai2,aim)得到表11—3,其中aij等于对ui给予vi评价的人数加评价的总人数。
表11—3 评语量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