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性原则 教育性原则是指教师与家长在交往过程中都必须以教育学不成长为出发 点和归宿。这一原则规定着教师与家长交往的方向和性质。任何违背这一原 则的交往,都会使教师与家长的关系走上邪路,使学生的健在长受到严重影 响,使学生在教师与家长关系结构中的中心地位丧失。因此,交往中必须坚 持教育性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挖掘和自觉控制教师与家长关系中蕴含着教育因素。教师与家长 在交往中必须根据教育要求、家长教育子女的特点和学生成长的实际需要挖 掘出教师与家长关系中蕴含着的教育因素,并有力地去控制这引些因素,促 进家庭教育环境的优化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二,教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很好的交往形象。许多研究成果表 明,学生无时无不在模仿、借鉴、评判着教师的一言一行。所以教师交往的 形象往成为学生的榜样或评介对象。这样,教师就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以 身作则,以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交往态度、交往方式等等。 第三,严禁以学生为“人质”,向家长提各种不合理的要求。由于社会 上的一些错误影响,有的教师在工作中也以学生为“人质”,向家长提出种 种不合理要求。如要求家长为自己的私事行为个方便,要求学生购习自己推 销的所谓学习必需品,要求学生献上一份“爱心”(春节送挂历、中秋节送 苹果)等等。诸如此类现象,严重伤害学生及家长对教师的感情,阻碍着家 长对教师的正确认识,进而阻碍着教师与家长的合作进程。因此,教师必须 严格按照教育规律,从学生的健康成长出发,去与学生的家长交往,切不可 以学生为“人质”,向家长提出不合理要求。 (2)主导性原则 主导性原则是指教师与家长交往过程中,教师要主动地发挥主导作用, 指导家长运用科学的方法、态度去教育子女。在影响学生成长的诸因素中, 教师居于主导地位。因此,在与家长交往过程中,教师必须主动地充分地发 挥自己的主导作用,使家长有目的、有意识地配合教师教育学生。 贯彻这条原则时,需遵循下列要求: 第一,主动争取家长的合作与支持。主动,体现着一种积极进取的精神。 在与家长交往中,教师的主动会使许多矛盾向自己希望的方向转化,从而减 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尤其是在目前一些家长对教师存在着程度不同的依赖 性的情况下,教师的主动就显得更为重要。 第二,要充分照顾家长的心理特点。每一位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子女健康 成长。在交往过程中,教师要充分考虑这一特点,无论学生的成长状况如何, 都不应失去教育信心,放弃对学生的教育,只有这样,才能争取主动,立于 主导地位。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家长的心理不同于学生的心理,他们已 经形成较稳定的教育观和行为习惯,因此,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主要在于处 理好家长心理特点的稳定性与改善某些不合理的思想观点、方式和方法等之 间的关系,以及调动家长与教师合作、科学地教育子女的积极性等方面。 第三,多渠道地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主导作用除通过个别交往或直接 交往的形式发挥外,还可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庭教育专题报告等群体 交往形式,或通过学生、其他家长、家长委员会等间接交往形式发挥。具体 通过哪种渠道,要根据情况灵活选择。 (3)平等性原则 平等性原则是指教师与家长交往过程中,要互相尊重、热情相待,公平 合理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家长。该原则要求教师做到: 第一,尊重家长的意见。教师与家长都是学生的教育者,其教育地位应 该是平等的,因此,双方应互相尊重。特别是教师,在尊重家长人格的同进, 还必须尊重家长在教育子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千万不能恃自己教育理论水 平高、教育经验丰富而对家长的正确意见置若惘闻。 第二,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的社会、经济地位有高有 低,因此,教师在交往中要保持良好的姿态。在社会、经济地位高于自己的 家长面前不阿谀奉承,对社会经济地位低于自己的家长也不摆架子。只有这 样,才能赢得家长信任与尊重。同时,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家长的另一含义 是公平对待优生和差生家长。在教育实践中,往往存在优等生家长受尊重, 差生家长坐冷板凳的现象。这是我们应该批判的,理由在于: ①全面地讲,学生无所谓优或差,只有特长的不同; ②学生正处在成长之中,优或差只是表示现在,不代表未来; ③越是某方面差的学生,越需要教师与家长同心协力地去帮助。因此, 教师要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家长。 第三,尊重与指导相结合。教师尊重家长的人格和意见,并不等于顺应 家长的意见和做法。对一些教育子女方法失当的家长,教师应在尊重的同时, 根据教育科学的原则,恰当地给予家长以指导。 (4)及时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是指教师要能及时发现学生成长中的问题,及时与家长取得 联系,共商教育良策。这样,既能有效地解决学生成长中的问题,促进学生 的健康发展,又能增进教师与家长的思想和情感沟通。否则,如果教师对学 生成长中的问题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或拖延解决时间,那么,不仅会使学 生感到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从而丧失前进的动力和信心,严重阻碍学生的 进一步成长,而且容易导致家长对教师工作的不满,阻碍双方交往的顺利进 行。因此,教师与家长的交往必须遵循及时性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及时发现学生成长中的问题,认真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这是与 家长交往、合作的前提。学生成长中发生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源于学 校,也可能源于社会、家庭、更可能源于学生本身。对此,教师在发现学生 出现问题后应及时认真地查找原因,以采取针对性教育措施。 第二,要及时提出双方认可的教育方法。学生成长中的问题如果得不到 及时解决,就会使问题积累下来,从而使原本简单的教育问题日趋复杂化。 因此,教师与家长取得联系后,要及时商讨出比较一致的教育原则,确立一 致的教育目的,采取一致的(或互补的)教育方法。也只有这样,才能促进 双方交往的深化,促进合作关系的形成。 第三,与家长合作要经常化。学生成长中的问题不是每时每刻都在发生, 也不是每一个问题的解决都需要教师与家长的合作。但是,学生时刻在发展 变化着,在有选择地接受着外界的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教师要时刻关注 学生的成长状况,以便防微杜渐,及时发现学生成长中的问题。从这一意义 上讲,教师与家长不仅要在遇到学生发生问题时及时交往、合作,而且应在 学生没有遇到问题时保持经常的交往。只有这样,才能使教师与家长的交往 与合作向着更深层次发展。 总之,在教师与家长的交往中只有坚持教育性原则,才能保证交往的正 确方向;只有坚持主导性原则,才能促进合作的顺利实现,优化学生的成长 环境;只有坚持平等性原则,才能促进交往的民主化;只有坚持及时性原则, 才能保证交往的具体化、经常化。四条原则相辅相成,综合制约者教师与家 长交往与合作的的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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